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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京生--保险业风险管理

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总经理 刘京生

(本文系依据会场速记文稿整理,纰漏之处,敬请见谅)
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非常荣幸能够参加本次赛瑟论坛。对应本次论坛的主题“风险管理与经济安全――保险金融业的视角”,我想从保险公司的角度介绍三个方面的情况:保险公司的核心风险,保险集团公司的核心风险以及再保险在行业风险管理中的作用。

    1、 保险公司核心风险的特征和管理我们所处的世界充满了不确定性和风险。自然灾害、事故频发这些风险随时都可能将最精心策划的发展规划毁于一旦,致使企业运营管理的作用化为泡影。针对风险带来的负面影响,保险作为一种补偿机制,主要用于弥补风险事故发生后的损失;另一方面,风险可能还有一些正面的影响,风险具有价值,可以通过对风险的经营而获得收益。因此保险的作用就是如何正确地评估风险和对风险进行定价。具体到保险公司的核心风险,我认为可以分为四个大类:市场风险、政策风险、价格风险和管理风险。核心风险对于一家公司来讲有些是可控的,有些是不可控的,所以一定要通过不同的方式把这些风险转移出去,正确定价、管控风险,最终实现收益。

    2、 保险集团公司的核心风险和管理原则集团公司所面临的核心风险可以概括为四点,即透明度、合规性、多元化和政策性。集团公司要建立合理的治理结构和内控体系,形成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三者之间的制衡关系,必需对这四个方面给与高度的重视,其中透明度和合规性是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关键。国内保险集团公司未来发展的业务模式主要包括综合经营、跨国经营、竞合经营和集团化经营,无论采取哪种模式,风险管理和控制都是新的业务模式能否成功的关键。

    3、 再保险在行业管理体系当中的作用。我认为应该通过市场机制,充分利用再保险来推动保险业的风险管理。再保险可以作为保险业风险的闸门和运作平台,起到督促保险公司、完善治理结构的作用。再保险公司拥有行业风险经营数据,既可以保障直接保险公司经营的稳定和安全,又可以对直接保险公司的审慎经营、市场行为进行全面监督,从而防范整个保险业的系统性风险。另一方面,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实际上对直接保险公司来讲也具有高效的保护作用。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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