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CCISSR 主任 孙祁祥
(本文系依据会场速记文稿整理,纰漏之处,敬请见谅)
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过去20 多年,中国保险业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国内国际的大环境对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中国保险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许多问题,具体来说,我们面临“投资陷阱”、“人才陷阱”和“制度陷阱”等三大“陷阱”。如果不能跨越这些“陷阱”,则会形成保险业的“发展悖论”,即发展速度越快,风险将会越大,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将面临极大的挑战。
首先,“投资陷阱”。从保险业发展的特点来看,保费规模越大,保险投资的需求就越大。虽然保险资金可以投向基础实业部门,但根据保险业资金的特点,它首先是对资本市场形成一种极大的依赖。但如果资本市场无法满足这种需要,这种快速增长就会累积很大的投资风险,长久而言,必然影响保险业的偿付能力,由此影响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人才陷阱”。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必然对人才提出极大的需求。例如,仅2004 年一年,中国保监会就批准筹建22 家保险公司。而按照中国保险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公司的一般组织架构,设立一家保险机构,至少需要一名董事长,一名总经理,个副总经理以及市场,产品,核保核赔,投资等关键部门的数位部门经理。按此计算,仅该年设立的22家保险公司就至少需要200 人以上的高管。此外,入世过渡期结束以后,随着外资保险公司经营地域限制的取消,它们势必会加快开设分支机构的进度。而在从业人员本地化的趋势下,人才的需求缺口会更加扩大。据中国保监会的粗略统计,目前我国保险业人才年缺口约为16,000 人左右,供需比例1:4。在业务增长的同时如果没有相适应的人才,那么,这种发展就会进一步造成保险资源的掠夺式开发,由此破坏保险生态环境。
再次,“制度陷阱”。保险业是一个具有很强的前向联系和后向联系的产业,其发展也涉及到许多政府部门的改革协调。如果政府各相关部门主导的各个行业的改革能够相互协调、同步推进,那么保险业发展的制度环境就会好得很多;反之,如果政府部门间的工作协调机制存在缺陷,部门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配套制度改革不能同步推进,那么必然会产生不少改革发展的阻力,对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构成障碍。如果我们能够跨越这“三大陷阱”,处理好保险业发展中的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国际与本土的关系,表象与内核的关系,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基础,能够激发强劲的自主创新动力,能够实施严格的生态保护约束,那么我们就能够建立长期可持续的保险产业发展模式,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