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心概况 | 理事会员单位 | 下载专区 | 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 | 风保学社   
陈凯: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意义和展望

  2022-05-27

  4月21日,《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对外发布,行业内期盼已久的个人养老金制度终于落地,被称为中国版“IRA”(Individual Retirement Account,个人退休账户)。这个制度的落地意味着我国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上又前进了一步,有望真正意义上做实我国养老保险的第三支柱。此次《意见》的出台最核心的一点就是为投资者设计了个人养老账户。这是一个让每个参与者自己独享的专属个人养老账户,通过缴费积累、委托管理、自主投资的方式实行账户的完全积累制度。投资者不仅可以随时查询资产构成和资产余额,投资品种和投资份额也由投资者自行决定。可谓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上的一次突破。

  在过去一个月中,有很多关于个人养老金的讨论,尤其是对于制度本身的讨论热度一直居高不下。那么,对于个人来说,个人养老金制度会产生什么影响呢?养老金本质上是将在职期间的收入提前储蓄,等退休后收入下降,再利用提前储蓄的资金支持未来消费。而单纯看储蓄率这一指标,我国一直处于世界前列。虽然这一点被经济学家所诟病,但高储蓄率帮助中国多次从金融危机中快速恢复,可以让居民和国家相对轻松抵御潜在的风险。同时,高储蓄率意味着国家有足够高的生产力,能够让居民有很多的剩余价值来积累财富。那么,明明我国居民已经有很好的储蓄意识,为什么还需要鼓励大家存钱到个人养老金账户里呢?这是因为社会发展仅靠储蓄并不够,国家实体经济的发展还需要适当的投资,有投资就可保证就业人数,保证市场有足够多的消费者,有消费就能进一步发展经济,将进入良性循环。而大部分居民受限于资金量较小,很多理想的投资无法参与,作为散户投资股市又缺乏专业能力。因此,个人养老金制度实际上是为居民提供一个将个人储蓄转为投资的渠道,将来一笔笔小资金汇集到一起,交给专业机构进行投资。不仅为个人提供了更丰富的投资机会,也可通过规模效应获得更高的投资收益。再加上税收优惠制度,居民可以用税前收入进行投资,从税收上降低了投资成本,进一步提高实际收益水平。这将会是个人养老金制度对居民投资的最大吸引力。随着我国未来人口老龄化问题的进一步加剧,个人养老金一定会成为大家的最佳选择。

  当然,《意见》目前来看还存在着很多细节问题尚未落实,未来能否真正发挥第三层次个人养老金的养老保障作用主要取决于三点。第一,税收配套制度。税收激励制度一直是世界各国养老保险体系中非常重要的刺激手段。通过一定程度的税收优惠或免除,可以鼓励个人进行个人养老金的购买。此次《意见》中也提出了将要对个人养老账户采取税收优惠政策,但尚未披露细节。近年来,我国税收体系的逐渐完善,各种税收抵扣政策先后出台,个人养老金的缴费也有望纳入税收减免的体系中。未来个人养老金在缴费、投资、领取等不同阶段的税收政策制定方式也将会决定其保障作用。第二,投资模式和投资收益。个人养老金的主要目的是为个人提供退休后的补充收入,因此机构的投资管理能力将会影响个人投资的热情。作为一个长期投资产品,个人养老金的投资模式需要和一些短期的金融理财型产品区别开。通过专业的投资机构,将个人投资者的小资金汇集到一起,做大规模,拉长投资期限,平滑投资收益。同时,采用诸如变额年金、养老目标基金等金融工具来丰富个人养老账户的投资渠道,利用专业能力来提高个人养老账户的期望收益,增加其对个人投资者的吸引力。第三,投资者教育。虽然个人养老金对于行业来说是一个盼望已久的政策,但对于大多数普通投资者而言,这还是一个十分新鲜的概念。同时,个人养老金涉及税收、投资、养老和保险等多方面的内容,投资期限又比较长,一般的投资者很难搞清楚其中的所有细节。因此,务必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通过不同形式、不同渠道的宣传告知个人投资者,并解答相关问题。以美国为例,不仅仅是金融机构,很多超市商场也都有关于个人退休计划的宣传和推广。其他国家也都通过官方网站、银邮渠道等方式来宣传类似计划。下一步需要加强宣传,让更多人了解和接受个人养老金政策,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美国个人退休账户(IRA)自1974年设立以来,至今已经50多年了,个人退休账户无论是从资金量,还是从拥有账户的数量上,都在美国养老金市场中占据重要的位置,是美国家庭退休资产中规模最大的养老金类别。我国此次《意见》的颁布是一个好的开始,个人养老金制度作为中国版“IRA”未来还有很多需要讨论和完善的部分,把握好税收、投资、宣传等细节问题,让个人养老金制度发挥其真正作用,为居民提供好第三层次的养老保障,做到老有所养。

  转载自《中国银行保险报》“北大保险评论”栏目第773期,2022年5月27日

友情链接   北京大学  |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版权所有: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
地址:北京大学经济学院343室(100871)    电话:(8610)6276-7308    理事会员专线:(8610)6417-8390    传真:(8610)6276-7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