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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凯:推进产品创新 实现“老有所养”

  2025-02-19

  2024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式养老事业 服务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的出台,为我国养老金融事业的未来发展明确了方向。《指导意见》明确了养老金融的内涵、外延以及发展养老金融的意义,同时从精准匹配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宽银发经济融资渠道、促进养老财富储备和保值增值、保障老年群体金融权益四个方面指明了未来养老金融的发展路径,为金融机构在养老金融领域的业务拓展描绘了广阔的蓝图。

  商业保险年金产品创新需关注三方面

  在目前人口老龄化的大背景下,我国现有的养老模式面临很大的挑战。目前我国居民的退休收入构成中,以政府为主体推动的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占比过高,而分别以企业和个人为主体推动的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则发展不足。这不仅影响到居民退休后的养老财富储备,而且将大部分养老压力推给了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长期看很难持续。因此,完善养老保险体系,促进居民养老财富储备和保值增值,是现阶段我国养老金融发展的重点。《指导意见》中提出,“进一步推进商业保险年金产品创新”,“支持保险公司发挥养老风险保障和养老资金长期管理等优势,创新推出具有投保便捷、期限合理、保障适度、安全稳健等特点的产品”。推进商业保险年金产品创新可以有效推动养老保险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发展,提高居民个人养老储备。商业保险年金产品创新在现阶段需要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产品设计创新。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大幅提高了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随之而来的是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也出现了较大的差异。针对不同收入水平的群体,商业保险公司应在产品设计上体现差异化,为不同风险偏好和养老规划不同的群体设计适合的商业保险年金产品,以满足相应的养老需求。新型的商业保险年金产品可以和健康管理、养老服务等功能相结合,这样的创新形态也会提高产品吸引力,从而扩大市场规模。

  第二,投资模式创新。传统的商业保险年金产品投资渠道较为单一,造成产品收益率低,影响居民养老规划。美国的养老金资产大量投资于资本市场,尤其是股票、债券和房地产等领域,帮助养老金资产实现长期稳健增值,并分散投资风险。2024年底,我国政府宣布将国债、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等投资手段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这对拓宽商业保险年金产品的投资渠道而言是一个良好的开始。

  第三,服务模式创新。养老服务包括制度化养老金体系以外的养老财富积累和养老财富消费,本质是在制度化养老金体系之外,个人为长寿时代作出的筹资安排。当下,更充沛的养老财富、成熟的养老财富积累和养老财富消费机制已成为金融机构迫在眉睫的发展和研究方向。商业保险年金产品可以和养老服务机构合作,并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服务,从而进一步提升运营效率,优化用户体验。

  保证居民在老龄阶段获得稳定现金流

  商业保险年金产品创新通过提高产品吸引力,增加居民养老意愿,从而引导居民通过合理的养老规划进行养老财富积累。在此基础上,如何将养老财富转化成养老收入,保证居民在老龄阶段获得稳定的现金流,则是养老服务金融的核心。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改革进程主要集中在制度系统的完善和初期的养老财富积累。大力发展养老保险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推进保险年金产品创新,加强养老金融产品设计和投资管理可以保障居民养老财富储备,但同时不能忽视养老财富的领取阶段。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养老金是居民退休后老龄阶段的主要收入来源。无论是公共养老金(如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还是私人养老金(如企业年金、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只有稳定的养老金领取才能保证老年人退休后有充足的生活支出和医疗支出,从而推动养老消费。合理的养老服务金融模式有助于解决居民养老财富在领取阶段的支付问题,为老年人实现养老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从而保障老年人有稳定的收入进行养老消费。

  事实上,在过去的十几年中,我国一直在不断尝试不同的养老服务金融模式。我国曾经在2011年开展过变额年金试点工作,但在覆盖面和规模上都无法起到为老年人提供稳定养老收入的效果。因此,完善养老服务金融机制必然是我国未来提高居民个人养老生活品质的重要一环。

  首先,加强对养老服务金融的政策支持。养老服务金融体系的建设需要政府进行细致、详尽的顶层设计。必要的政策支持有助于制度的建设和推动。除已有的税收优惠政策之外,还可利用财政补贴对参与养老服务金融的个人和企业给予直接补助,提高积极性和参与度。

  其次,加强不同行业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养老服务金融通常会跨周期经营、跨部门协作、跨产品配置、跨渠道服务,居民在个人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都会有所接触,养老服务金融会涉及医疗、护理、康养等多个服务行业。这使得不同行业间的信息共享变得尤为重要。建立一个统筹整合信息的信息共享平台会有效提高养老服务金融的工作效率。同时,信息共享平台也会提高各种信息的透明度,维护市场的公平和秩序。

  最后,加强消费者教育,引导养老规划。在我国的传统观念中,“养儿防老”的概念根深蒂固。但随着人口老龄化和家庭少子化,单纯依靠家庭的养老模式在未来将发生巨大改变,更多居民将依赖社区和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政府需要加强居民金融素养教育,提高居民对商业养老保险的认知度,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养老观念,提前进行养老规划。

  综合来看,推进商业保险年金产品创新和完善养老服务金融机制是应对老龄化挑战、建立中国式养老事业、实现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未来,随着更多相关政策的出台和完善,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需共同努力,进一步推动养老金融市场繁荣发展,实现居民“老有所养”。

  转载自《中国银行保险报》“北大保险评论”栏目第873期,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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