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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硕_168:非寿险准备金评估

  李宏军(太平再保险(中国)有限公司精算部)

  2022年11月7日上午,“北京大学-美国财产险精算协会(PKU-CAS)精算月”的第一场讲座暨经济学院第168次保险专硕讲座在北京大学理科教学楼204教室举行。太平再保险(中国)有限公司精算部助理总经理李宏军先生以“非寿险准备金评估”为主题,向同学们系统介绍了非寿险准备金的分类和评估方法。讲座由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陈凯副教授主持。

  

  (图1 李宏军演讲中)

  首先,李宏军简要介绍了非寿险公司承保过程和准备金的基本概念。保险业和其他行业的显著不同在于保费收入收取在前,赔款支出支付在后;因此,准备金对保险公司具有重要意义。非寿险公司准备金分为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两大类。实际计量中,准备金由负债期望值和一定比例的风险边际共同构成,其中风险边际的百分比一般通过精算方法估算。李宏军提示大家在计算期望值时不能忽视折现因素,并要注意各类损失的定义。

  其次,李宏军详细介绍了不同类别准备金的评估方法。对未决赔款准备金,行业中常用的三种计算方法分别为链梯法(Chain-ladder Method)、损失率法(Expected Loss Ratio Method)和B-F法(Bornhuetter-Ferguson Method)。基于这些经典算法,实践中也产生了一些灵活变种。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基于预期现金流出计量,包括未赚保费准备金和保费不足准备金。计算未赚保费准备金的主流方法有比例法和风险分布法,其中比例法为业界大多数公司采用。当未赚保费准备金少于未来净现金流流出时,需要计提保费不足准备金。

  接着,李宏军结合实务经验介绍了保险公司准备金的管理办法。准备金管理涉及多方机构,受到包括银保监会(局)、税务局、审计机构和股东投资者等多方关注。准备金管理对保险公司经营的各个环节有着重要作用,在定价环节能帮助进行成本核算;销售环节协助调整策略、进行绩效评估;承保环节帮助筛选业务;以及在财务报告中帮助投资人获得真实、公允的公司信息等。在保险公司利润核算过程中,准备金通过影响已报告赔付率、综合赔付率、综合费用率和综合成本率等反映公司经营情况。

  

  (图2 讲座全景)

  最后,同学们结合讲座内容和所学知识进行提问。李宏军先生针对IFRS17准则下精算师的职责拓展进行了解答,并简要介绍了IFRS17的发展历程和在中国的实施情况。从收入方面,IFRS17要求寿险公司不能将保费收入全部纳入当年营业收入,只能计提当年已赚取责任保费的部分,且投资收益不能计入保险收入,短期内这将对公司利润表产生一定影响。此外,IFRS17对信息的披露要求更高,实施成本较高,对中小公司提出了一定挑战。

  本次讲座多视角、全方位地回顾了非寿险准备金体系,加深了同学们对准备金评估实务的理解,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 王彦霏 供稿/摄影;姚奕 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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