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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次:中国城镇职工退休时间实证分析

赵宇龙 (中国保监会财务会计部财务监管处副处长)

    2004年11月19日,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CCISSR)第12次双周讨论会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科研基地顺利举行。本次会议的研讨主题为“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几个热点问题:会计学视角”,来自中国保监会财务会计部的赵宇龙博士对此作专题发言,并同与会者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和交流。CCISSR部分研究员、理事会员单位代表及北大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的教师和博士生等二十余人参加了这次讨论会。

    赵宇龙博士将会计问题和偿付能力监管问题融合在一起,从会计学的角度来看偿付能力问题,从偿付能力监管的角度来介绍和讨论保险会计问题。

    首先,赵宇龙博士介绍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会计学框架。赵宇龙博士认为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问题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财务会计问题,从财务学角度看,需要关注保险公司资产是否大于负债,从会计学角度看,需要关注资产和负债应该如何计量和表达的问题。

    其次,分析了关于IFRS的争论(公允价值会计模式是否可以作为偿付能力评估的基础)以及可能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影响,并介绍了在国家利益博弈过程中,美国、欧盟和中国等国家所持的不同态度。

    最后,对我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制度走向发表了看法,提出保证我国保险公司具有充足偿付能力的五道防线,即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市场行为监管、偿付能力监管、资金运用监管和保险保障基金。(CCISSR 朱南军 供稿)

    附:赵宇龙博士简介
    赵宇龙博士先后毕业于四川大学、暨南大学和上海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硕士和管理学(会计学)博士学位。1999年在香港科技大学从事访问研究。2000年博士毕业后加入中国保监会,现任财务会计部财务监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负责我国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保险公司财务分析、保险公司会计、财务、税收等制度的制定和协调、保险业反洗钱、保险保障基金的管理等工作。在保险财务会计、偿付能力监管等方面具有较深的研究和丰富的监管经验。

    赵宇龙博士还在多个学术机构担任兼职研究工作,包括西南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博士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博士班讲师、国家会计学院兼职教授、中山大学中天证券研究院研究员、香港理工大学国际学术期刊《China Accounting and Finance Review》特约匿名审稿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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