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博士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招聘博士研究生,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本、硕、博阶段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身心健康,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1)A类博士研究生
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在我校认定的本学科一级权威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②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且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在我校认定的本学科一级权威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我校认定的本学科二级权威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③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或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
(2)B类博士研究生
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应具备下列条件:
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在我校认定的本学科一级权威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我校认定的本学科二级权威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3)C类博士研究生
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应具备下列条件:
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在我校认定的本学科三级权威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我校认定的本学科四级权威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上述论文均要求本人为独著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三、招聘待遇
(1)安家费:A类博士研究生40万元,B类博士研究生30万元,C类博士研究生20万元。
(2)提供135m2左右校内集资住房一套,享受校内职工同等价格。夫妻双方同为博士的,只享受一套校内房源。
(3)房租补贴每月600元,发放2年。
(4)科研启动经费:以项目评审形式资助,非实验性学科5~7万元,实验性学科8~10万元。
(5)博士学位基础津贴每月400元。
(6)符合学校“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A类或B类条件的,每月另行奖励6000元或3000元(税后)。入选条件详见《信阳师范学院“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实施办法(试行)》。
(7)享受校内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奖励绩效工资。
(8)配偶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的,编制内安排工作;配偶为全日制本科毕业的,视校内岗位需求情况,以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配偶不符合上述安置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来校工作三年内获批国家级项目后,其配偶以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不需要安排配偶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增加安家费5万元。
(9)根据需要提供实验室、办公室及相应设备。
(10)学校负责安排子女入托、入学。
(11)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的招聘待遇
符合上述A、B、C类条件的紧缺专业(金融工程、会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数量经济)博士研究生,增加安家费5万元;在C类条件以下确需招聘的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享受C类博士研究生的待遇。
四、博士后的招聘条件和待遇
博士后比照同类博士的招聘条件和待遇,增加安家费5万元。依据河南省引进人才政策规定,对博士后人员可申报来豫工作的安家费补助。
五、博士研究生招聘计划
商学院 |
数量经济学 |
15人 |
郑云院长 0376-6390981 zhy7208@163.com |
世界经济 |
西方经济学 |
金融工程 |
金融学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会计学 |
企业管理 |
六、应聘办法和要求
应聘者将个人简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我校人事处或郑云院长邮箱,个人简历包括个人简介、家庭情况;论文、科研项目及获奖情况等;工作要求、设想和本人联系方式等,并在邮件的主题词处注明层次和专业方向。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云院长
电 话:0376-6390981;0376-6390885
邮 箱:zhy7208@163.com
网 址:http://www.xynu.edu.cn/
地 址:河南省信阳市南湖路237号信阳师范学院商学院(邮编:4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