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所、中心):
为加强对延长期博士生的管理,提高博士生的培养质量和培养效率,根据校发【2010】92号《北京大学延长期博士生资助管理办法》,以及学校对2007、2008级延长期博士生实行过渡资助方案的精神,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对象、额度及年限
资助对象为在其基本学习年限内享受学业奖学金资格、已经缴纳延长期学费且正处于延长期的博士生。
资助额度为2500元/学期,资助年限不超过一年。
二、申请及审核程序
博士生填写《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延长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经导师、院系签署意见后,于2011年3月10—11日(逾期不再受理)将纸质表格交至研究生院2109奖助办公室。研究生院审核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后,确认其获资助额度。
三、资助发放
延长期资助按学期发放,研究生院计划于3月底前发放本学期资助至博士生农行金穗卡中。
请各单位做好政策宣讲工作。如有疑问,请咨询研究生院奖助办公室,咨询电话62753984。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奖助办公室
2011年2月28日
点击下载:大学博士研究生延长期资助申请审批表.doc
点击下载:长期博士生中实行过渡资助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