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本学期毕业硕士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及毕业审核工作,请相关导师以及预毕业研究生做好相关工作。
一、核对学分完成情况: 依据培养方案的要求,提前审查是否完成规定的学分,是否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环节。
二、作好论文答辩准备:导师应加强对学位论文的指导,协调好论文评阅与答辩等环节的时间,作好学位论文答辩前的各项准备。预计不能完成培养环节和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应根据有关要求提前办理延期手续。本学期学籍异动的截止时间为
2010年11月28日
。
三、学位论文信息录入:请毕业生务必于答辩前登录校内门户,提交学位论文的相关信息,如学位论文题目、关键词、论文字数、答辩时间等。
四、统计科研成果:请毕业生登录校内门户,登记本人学术论文发表情况及其他科研成果,打印确认后存入“材料A”档 “其他”栏目。
五、培训答辩秘书:答辩秘书要提前了解《研究生手册》中关于学位论文答辩的要求与规定,协助做好论文评阅和答辩工作,做好答辩记录,整理归档材料等。具体要求参见附件。
六、毕业审核及材料归档:请各学院(系、所、中心)行政主管负责人认真检查、审核答辩材料,给出毕业、结业或肄业的建议,报研究生院审批。归档材料分A、B两份,所含内容见研究生院网页,要求材料准确、完整、规范。若发现提交答辩的论文存在不规范行为的,按照《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本学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审核时间:
12月19日
结束论文答辩,
12月24日前
各学位分会报送授学位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请各院(系、所、中心)按以上时间要求,结合本院系具体情况,安排好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和学位授予审核工作,并将本单位的具体安排及时通知到导师、毕业研究生和相关工作人员。
附件一:《论文评阅和答辩要求》
附件二:《答辩材料归档要求》
附件一:《论文评阅和答辩要求》(摘自《研究生手册》)
硕士研究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学位论文,由指导教师审阅同意并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后,送同行专家评阅;由同行专家评阅通过后方能举行论文答辩。论文评阅人一般为两名,其中至少有一名校外专家。论文评阅人应对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并对可否提交答辩提出明确的意见,如果其中有一人的意见是否定的,可增聘一名评阅人;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的评阅意见是否定的,则不予组织论文答辩。
答辩委员会由三人以上组成;指导教师如果参加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至少应由四人组成,指导教师不得担任主席,且在评议阶段应回避。委员会主
席应由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可不请校外专家)。答辩委员会名单由专业教研室商定
,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人批准。
答辩委员会以不记名投票方式对是否通过答辩进行表决,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为通过。
附件二:《答辩材料归档要求》
归档材料分A、B两份,可从研究生院网页上下载。下载地址: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下载区。材料按封面上的目录顺序排放。
材料A留存学校档案馆。包括:学籍表、成绩单、实习报告、选题报告、导师评语、同行专家学术评议书、答辩审批表、答辩记录、答辩报告书、表决票、原创性声明、科研情况统计等。
材料B存学生人事档案。包括:学籍表、成绩单、导师评语、答辩报告书。
1. 学籍表(一式二份,一份存“材料A”,一份存“材料B”):学籍表上要求贴彩照,照片不能复印使用;信息从学籍管理系统中打印,不要手写添加。毕业审批结论(毕业、结业或肄业)要准确,要求院长签名(或签章)并加盖院系公章。
2. 成绩单(二份,有“学校留存”字样的存“材料A”,另一份存“材料B”):成绩单要有主管领导和教务员签名(或签名章)、盖院系公章,有两页的要加盖骑缝公章。
3. 实习报告书、选题报告:实习报告书根据各院系的具体要求确定是否提交(经济学院无需提交)。2007级及以前年级的研究生,选题报告最好能提交,从2008级开始必须提交。
4. 导师评语(一式二份,一份存“材料A”,一份存“材料B”,要求打印)、
专家评议书(二份,至少一份为校外专家评议,可手写,存“材料A”,):所有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填写完整。要求字迹工整,必须有导师或专家签名。如果评阅意见是粘贴上去的,须在骑缝处签名并加盖骑缝章(教务专用章)。
5. 答辩审批表(一式一份,存“材料A”): 论文评阅人或答辩委员会成员(包括答辩秘书)的信息要填写完整,院系审查意见要明确是否同意答辩,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签名章)。
6. 答辩记录(一式一份,存“材料A”):答辩记录要完整、详实。答辩时间、地点要填写清楚。答辩记录由答辩秘书完成并亲笔签名。
7. 表决票(一式一份,存“材料A”):表决票上填写研究生的姓名;答辩委员会成员每人投一张票,同意的画“〇”,不同意的画“×”;表决票粘贴到A4大小的空白纸上。
8. 答辩报告书(一式二份,要求打印,一份存“材料A”,一份存“材料B”;并提交电子版):要求填写答辩的具体时间、地点;统计“同意”“不同意”的人数。要求答辩委员会主席和每一个成员在相应的位置亲笔签名。
9.北京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一式一份,存“材料A”):须本人及导师签字。
10.硕士学位论文3本:答辩后至办理离校手续前,将3本硕士学位论文及电子版交到经济学院图书馆(101室),每本论文最后一页须附“北京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且须本人及导师签字。
注意事项
1. 关于表格填写: 所有表格(包括:导师评语、论文评阅书、答辩审批表、答辩记录、答辩报告书)要求填写清楚(能打印的尽量打印)、完整,包括:学号、专业、方向,导师和评阅人的职称、工作单位等,论文题目前后填写一致。
2. 关于签名 : 要求导师、评阅人、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秘书签名的地方,必须由本人亲笔签名,不能打印、空缺或他人代签。
3. 关于表决结果: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为通过。如果答辩委员会成员5人,3人同意,2人不同意 ,则不能通过。
4.关于答辩材料领取:除成绩单、学籍表、表决票须在答辩前到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领取外,其它有关答辩的表格均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5.毕业生登记表:由班长到院学工办公室领取,此表填写内容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及自我鉴定,班组鉴定及导师评语,以上内容填好后各班收齐统一交到院学工办公室。
6.关于答辩费领取:请答辩秘书于答辩前到院会计室(113室)领取答辩费。
7.答辩材料上交时间:答辩秘书务必于
12月20日
前将上述10项材料分别按“材料A”、“材料B”规定的顺序整理好交到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由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审核后提交经济学学位委员会审批。
8.关于涉密学位论文送缴方式:根据《北京大学保密规章制度汇编》中有关〈北京大学国家秘密载体管理规定〉“第二章中秘密载体的收发、传递、传阅的规定中明确规定“校内发放和传递国家秘密载体,须采用机要通信、专人取送方式。应要在所需传递的秘密载体的包装袋上标明密级、编号和收发件单位名称、严禁采用普通邮政、普通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图书馆遵照此规定执行,涉密学位论文由院、系、所、中心的教务老师统一采收,统一送到图书馆117房间,图书馆不对学生本人。
9.学位论文电子版收缴要求:
(1). 非涉密学位论文电子版要求:
作者可通过北京大学图书馆主页点击进入学位论文栏目——选择“北京大学电子版学位论文远程提交”系统, 并根据自己的身份,进入不同的论文提交界面。提交流程与注意事项请参考“北京大学学位论文远程提交PPT演示”。
(2). 涉密学位论文不提交电子版
属于涉密论文并持有北京大学保密委员会审批通知的毕业生的学位论文,不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离校时按学校关于涉密论文的有关规定办理离校手续。
10.关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
自2004年起,研究生院发布了“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结构要求和答辩时间安排等事宜的通知”和“北京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要求每一位毕业生在其论文答辩时在“学位论文使用授权说明”上必须签署导师姓名和作者本人签名,其中“公开时间”的选项,务必与电子版学位论文的选择保持一致。请各位教务老师务必提醒学生在论文答辩时请导师签署姓名和作者本人签名。样例请浏览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培养——下载区——“三、论文评阅及申请答辩”——
北京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
(位于印刷本论文末页)。
11.中国精品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项目:
另:2005年开始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北京大学图书馆、方正集团共同合作建设的《中国精品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项目已经启动,毕业生可到北大图书馆和研究生院网页上查看《中国精品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的介绍和下载《中国精品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授权声明(与北大要求不同)。
欢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作者和导师签署授权声明,与其它高校同仁共享学术成果。
(上述第8-11项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图书馆联系 。联系人:图书馆编目部刘宏伟 , 电话:6275 9141 EMAIL: liuhw@lib.pku.edu.cn)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经济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