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在职人员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学术水平,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进而更加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在上海招生财政学(公司金融方向)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
2、具有大学本科或大专学历的人员,且毕业后工作三年以上。
3、参加课程班学习并拟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须在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二、培养方向及目标
1、培养具有扎实的经济学和金融学理论基础、掌握金融学前沿理论、熟悉金融运作并能不断提升实际操作技能的高层次的专业人才。
2、帮助学员建立在财政学公司金融方向的厚实功底,特别着重很强的实际操作技能。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3日—2010年8月30日。
2、报名地点:上海徐汇区番禺路667号2G,咨询电话:021-32267180
四、资格审查及录取
1、我院将对报名参加学习的人员按招生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提交的材料: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相关工作业绩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2、报名人员应在我院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北京大学上海教学点番禺路667号南洋大楼2楼G座提交报名材料;进行资格确认;办理报到手续。
五、业务考核及录取
1、我院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考核成绩,工作业绩择优录取。
2、将初步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教学方法及考试
1、教学方法: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发讲授提纲和教材,规定必读与参考书,每半年讲授3—4门专业课,利用业余时间上课(周六、周日)。
2、考试方式为:(1)、录取时确定了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的人员,专业基础课和学位核心课程(6门),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闭卷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的四月和十一月、其他课程考试由相关院系组织考试。(2)、不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全部课程由各院系组织考试。
七、课程设置及学分
1、必修课(10门,共30学分)
(1)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 (6)财政学
(2)微观经济学 (7)国际金融
(3)宏观经济学 (8)公司财务
(4)货币银行学 (9)跨国公司金融
(5)国际贸易 (10)投资银行学
八、学习年限及收费
1、学习年限为一年半(或两年)。
2、学费为3万元。在第一年入学注册时一次交清。学生注册缴费后如中途退学不再退费。学费只含上课费和正常组织的考试费,不包括申请学位人员进入论文答辩阶段后的费用。
九、学员结业及证书
1、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员,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60分以上)即可结业。
2、结业学员名单和成绩报经研究生院审查核准后,颁发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盖章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十、申请学位及办法
1、申请学位按照北京大学学位办公室关于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规定办理。所交学费不包括进入论文阶段后的费用。
2、报名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的人员,可在报名时提出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我院将按照在职申请学位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3、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课程考试(题库式闭卷笔试形式)即为学位课程考试,考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
4、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和综合考试,由我院到研究生院统一办理手续,费用按规定由学员交纳。
5、我院将为学员安排教师进行学位论文的指导。
十一、联系方式及地址
1、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电话:010-62755817,地址:北京大学法学楼5434室,主页地址:http://econ.pku.edu.cn;报名电话:010-62755817,报名地址: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北京大学法学楼5434室)
2、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2751354,地址:北京大学红二楼一层2102房间,邮编:100871,
主页地址:http://grs.pku.edu.cn/zs/zs-news.html
3、北京大学学位办公室,电话:62751361,地址:北京大学红二楼二层2207房间,邮编:100871,主页地址:http://grs.pku.edu.cn/xw/xw-news.html
4、北京大学经济学院上海教学点地址:徐汇区番禺路667号南洋大楼2G。
电话:021—32267180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201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