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0年度北京大学
“博士研究生短期出国(境)研究项目”(第二批)
资助名单的通知
各学院(系、所、中心):
根据2010年1月15日《关于申报2010年度北京大学“博士生短期出国(境)研究项目”(第二批)的工作通知》以及《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短期出国(境)研究项目”的资助办法》的内容,经院系选拔,研究生院组织评审,最终确定了本次拟给予资助的金文涛等14个院系的19名博士研究生(名单见附件表格)。
请拟接受资助博士研究生按下面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1、 6月21日上午9点在研究生院二楼会议室(红二楼2202)召开派出工作说明会,受资助学生应准时参加。
2、 受资助研究生应按规定办理北京大学学生出访手续,本批次受资助学生中还未办理出访手续的,应在网上提交出访信息,并于6月21日说明会时持《北京大学学生出访申报表》办理相关手续,出访离校时间为9月1日至9月30日,或2011年2月1日至3月15日。
3、 受资助学生凭签证于出访前到研究生院办理预支所资助生活费三分之二经费的手续。
4、 受资助学生在完成短期出国(境)研究项目后,应按期回国完成学业。回国前,应完成由对方导师填写的在外研究评估表,回国后一个月之内,持护照、外方评估表、往返机票及其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费用明细表和在外研究学习期间的总结(不少于3000字,书面及电子版本各一份,并附3-4张jpg格式在国外的学习、科研、生活照片)到研究生院办理报到手续。
5、 办理完报到手续两周之后,经评估合格,由本人于每周二、周四上午到研究生院领取《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短期出国(境)研究项目资助审批意见》,并持出访任务批件及相关票据至所在学院(系、所、中心)财务处报销往返旅费,并支取所资助的剩余部分生活费。
上述手续的办理地点为: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红二楼2105室)
6、 未成行者、未经批准逾期未归、评估不合格或回国后逾期未办理回国报到手续者、未按要求完成培养环节者,本次项目资助资格将自动失效。
研究生院 培养办公室
2010年6月8日
2010年度“博士研究生短期出国(境)研究项目”(第二批)资助名单(经济学院)
序号 院系 学号 姓名 前往国家 (地区) 前往学校(机构) 出访期限
16 经济学院 10725811 高国伟 澳大利亚 西澳大学 20100901-201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