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与香港科技大学本科生交换生计划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方案已经确定,具体情况如下,请各院系及同学参照此方案执行。
一、 交换人数
香港科技大学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拟接收我校4名本科生,其中3人可获得“蒙民伟国内香港大学交换生奖学金”提供的资助(资助额度及方式见本通知第六部分)。接受交换生的院系为理学院、工学院以及工商管理学院。其中工学院的每个系的名额限为1名,工商管理学院的名额限为1名。
二、 选拔范围及条件
1、 选拔范围为07、08级在校本科生。
2、 请登录http://www.ust.hk查询香港科技大学相关情况。科技大学接受学科专业对应的交换申请,不接受跨学科的交换,亦不得以辅修/双学位专业申请此交换项目。如科大没有与自己所在院系相对应的学科专业,则不能参加此次申请。有关香港科技大学各学院及专业的具体介绍,请登陆http://www.ust.hk/eng/teaching/schools.htm查询。
3、 学校会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个性、综合能力、身体心理状况、院系推荐意见以及学生是否适合此交流计划等情况,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拔优秀学生到科技大学学习。
4、 学校会在本学期结束后对初步确定的人选再次进行审核,并有权取消因成绩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此交换项目同学的交换资格。
5、 双方学校均有权拒绝录取由对方学校推荐的学生。
三、 申请材料
1、 北京大学本科生交换学习申请表(请从附件下载,表上贴照片,其中学习计划一栏另附纸填写,院系推荐意见请通过院系教务协助完成并盖章),请务必填写清楚申请的科技大学院系、专业及年级。
2、 交换期间的选课及学习计划(中英文,各一份)。有关科大全校及各院系的课程,请登陆http://publish.ust.hk/calendar/calendar/course.html查询。
附:科技大学各学院每学期学分上下限要求
3、 专业课教师及英语课教师推荐信各一封。
4、 成绩单一份(加盖院系教务章)。
5、 个人英文简历一份
6、 获奖证书、实习证明、英语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
四、 学生管理
1、 被选拔的学生在对方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当地的法律、对方学校的规定及社会风俗习惯,接受对方学校的管理。
2、 学生在对方学习期满应按时回校复学上课,不得擅自延长或转往其他地区或国家。
3、 学生在交换期间,一定要注意安全。如有意外,一切后果自负。
4、 学生交换期间需按照对方学校的校历安排学习,如无特殊情况,不得申请提前返回大陆。
5、 如对方学校学期结束比本校早,学生回校复学后不得参加本校的期末考试、双学位/辅修期末考试等正常学期教学活动。
6、 由于名额有限,学生在选拔入围我校推荐名单后,如无特殊原因,不得中途放弃,否则将通报批评。
五、 学生义务以及学分转换
1、 申请成功的学生在离校前本人须写一份停学申请,并交院系主任签字后到教务部4205室办理停学手续。交换期满回校后,必须办理复学手续。
2、 学生在交换期满回校后应提交一篇在交换期间的学习总结,字数在3000字以上,并最好附有图片资料。
3、 学生在对方学校所修的所有课程无论合格与否,均要转入学生本人在北大的成绩库中,所以请同学认真对待交换期间的学习任务。
六、 费用
1、 学生在交换期间的学费仍缴至我校。
2、 科技大学将为大陆学生提供住宿,住宿费自理。
3、 学生往返旅费、学习期间各项生活、书籍、保险等其他个人消费,均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
4、 获得蒙民伟奖学金资助的同学,将获得往来旅途的费用(约2500元)以及在港期间的生活及住宿费用资助。
七、 申请程序
1、申请截止时间:9月28日
2、提交材料地点:红四楼教务部205,蒋老师。逾期不再受理。
3、面试日期:9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不管申请成功与否,申请材料将会以适当方式保管,不予退还,请同学理解。同时希望申请的同学合理安排自己的学习计划,不要因为申请交换生而给自己的学习造成不良影响。
附:内地学生在港大致费用(以港元计算)(供参考)
● 书费;$200至$1,000不等(也可以买旧书)
● 医疗费:学校医疗中心提供一般性的服务
● 膳食费:每月$1,200至1,800;一学期大概为$5,400至$8,100
● 医疗、意外保险:每月$70左右;但最好能在内地购买可以在香港通用的保险。
● 旅费:视远近及所搭乘的交通工具而定
最低消费约$12000元(不含旅费、母校学费及保险费)
附:
北京大学本科生交换学习申请表
北京大学教务部
2009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