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晚,税务专业硕士校外导师、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来到北大经济学院,与同学就国家税收政策的制定进行交流。活动由财政学系主任刘怡教授主持。
王建凡首先对财政部税政司的工作及同学们可能关注的几个重点问题进行了介绍。税政司的工作主要涉及组织起草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研究提出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税费改革等建议;研究提出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制订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和征收管理;负责涉外税收谈判和签订涉外税收协议、协定草案的有关工作;拟订国际税收协议和协定范本等。税政工作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税政工作者的工作强度和压力也因此较大。正如他所说,只要不怕苦累、甘守清贫,税政工作的广阔天地大有可为。
王建凡先谈了中国参与国际税收协议的制定和协调的重要性。例如设定国际性的税率的最低门槛很有必要,许多国家为了吸引投资、吸引企业将税率一降再降,力争成为税收洼地,形成了有害的税收竞争。有些国家因此影响了财政收入,财政入不敷出,赤字不断扩大。之后王司长针对中国企业所得税在税收收入中占比较大这一现象做出了一些可能的解释。
随后,王建凡结合当前的国情,重点对税制改革的方向和趋势进行了介绍。一是深化增值税改革,建立以共享税为主的财政体制。王司长对比法国、美国等国家,说明了我国实行增值税的合理性及美国不实行增值税的可能原因。未来增值税改革的方向包括:(1)加强立法。由于营改增后相关政策规定短期内处于不断调整和完善当中,目前增值税还没有立法。长期看,增值税这种对企业经营行为影响很大的税种一定要非常稳定,否则会影响企业决策的效率。因此未来要抓紧把增值税改革到位并通过法律稳定下来,给市场一个稳定的预期。(2)适当减并税率。相比其他国家,我国增值税标准税率对应的税基偏小,通过适当减并税率,可以将基础税率税基适当扩大。否则许多拥有跨上下游产业链、有议价能力的企业会更多把收入划分到使用税率低的部分。(3)建立期末留抵退税制度。目前期末留抵退税不是作为固定制度安排,而是作为一种优惠政策存在,下一步改革应该建立制度性安排。(4)此外在增值税的实际征收中,还存在地方政府税收优惠、虚拟抵扣、先征后返等问题,都需要在下一步改革中解决。二是建立完整的地方税体系。逐步构建制度严密、收入稳固、税种适量、结构合理、调控有力、征管高效的地方税体系,形成有利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地方税收体制机制。具体措施包括逐步建立房地产税制度等,同时王司长也强调房地产税不是一蹴而就的,起步一定要平稳,然后逐渐打造成地方主体税种。
最后,王建凡司长结合当前经济形势谈了减税降费的问题。一段时间以来,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的阶段,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些企业遇到了暂时的困难。前不久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中习近平总书记给民营企业吃下了“定心丸”,未来国家将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推进增值税等实质性减税,对小微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近一两年将用减真金白银的办法让减税降费成色更足。

讲解过后,师生们就感兴趣的问题向王建凡司长提问,王司长一一解答。针对个人所得税税改后,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会让部分人多纳税的问题,王司长认为,民众对税改的期待应该有所改变,并不是税改一定等于减税,合理的调整也有可能会让部分人多交一点税。考虑到现实情况可能会给一个适应期,尽早公布方案,在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确定薪酬之前留出一个缓冲期。关于社保费划归税务部门征管会不会加重企业税收负担的问题,王司长说,全国以前就有21个省实行社保费税务征收,目前企业的焦虑情绪反应的更多的不是这个事情合理不合理,而是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政策变动导致了大家的各种猜测,可能会影响稳定预期的形成,造成经济波动,因此把握合适的改革时机很重要。我国确实存在社保企业缴费名义高实际低的问题,但是目前改革的目的不是要让一部分企业死一部分企业活,而是要让活着的企业更有信心。

(财政学系 李颖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