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20年10月31日,由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和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CCISSR)主办的“北大赛瑟(CCISSR)论坛·2020(第十七届)”在北京大学举行。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金维刚应邀出席论坛,并在高端对话环节发表大会演讲。以下是金维刚院长的演讲内容摘要。
(图:金维刚院长发表演讲)
我国一直致力于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体系建设,至今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就,特别是在提高社保覆盖范围方面。我国采取多种政策措施,基本建成了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在社会医疗保险方面,我国在十年前就已经基本实现了全民覆盖,目前,医保覆盖率达到97%左右;在社会养老保险方面,我国覆盖的参保人口已经达到9亿8千多万。可以看出,我国在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然而,我国各项社保制度运行的质量还有待提高。从筹资角度来看,我国社保制度还缺少一个合理的筹资机制。比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现行统账结合模式的问题是,个人在整个制度中的责任不清晰,同时,很多地方还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统筹。在医保方面,现在的城镇职工医保也采用统账结合的制度模式。这导致很多地方的统筹基金收不抵支,而个人账户却存有大量结余,结余资金没有得到有效使用。同样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也面临类似问题。
在待遇方面,我国现行社保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在养老金待遇调整方面,还没有建立一个合理的调整机制。国际常规的调整机制会考虑工资增长、物价等因素,而我国的调整机制则会考虑多种其它因素,所以在很多时候并非一种常态化的调整机制。同样地,在医保待遇方面,由于统筹地区比较分散,地方自主调整的随意性较大,这可能导致地方医保基金压力增大,出现收支失衡。
鉴于此,在“十四五”时期,我们要推动社会保障高质量发展。首先,要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特别要深化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改革,从而从制度上解决现存问题。其次,要回归保险本身的内在规律,体现保险的本质属性,并逐步弱化社会保障的福利色彩。特别要防止待遇调整的随意性。最后,应当让整个制度朝着公平、可持续的方向发展。一方面,要积极推进全国统筹,逐步提高统筹层次,来实现制度、政策、管理标准的统一,最终提高整体运行质量。另一方面,要通过建立合理的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实现基金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特别是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方面,要积累足够的基金来应对未来的支付压力,以实现社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