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著名历史学家汤因比(Arnold Joseph Toynbee)曾在《历史研究》中指出,人类文明史上的实例一再表明,文明最常见的演进机制是挑战与回应。中国当前的生态文明转型就是对严峻生态挑战的一种回应。我国面临的生态挑战有很大一部分是由城市化进程带来的。我国城市化进程走了不少违背自然规律的弯路,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干扰。2021年,我国城市化率达到64.7%,意味着我国超过3/5的人口生活在城市,因此城市在我国实现生态文明转型这一目标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我国诸如“碳达峰”、“碳中和”等具体发展目标的成败也与城市的转型与否紧密相关。
1.城市转型的历史必然性
学术界一直在讨论是否要确认一个全新的纪元来表达我们对赖以生存的地球生态系统造成深远的影响。如果我们将从农业革命以来以人口激增为典型特点的这一段历史时期定为“人类世”的话,那么我们是不是也可以将滥觞于工业革命并以城市的迅猛增长为特点的这个历史阶段定位为“城市世”?不断增长的人口给地球生态系统留下了深深的足迹,而城市以及全球迅猛的城市化进程则更加深远地塑造着地球生态系统的未来。
一方面,城市自古以来多因优渥的自然地理条件而生,这是城市的自然属性。依山傍水而建的原初城市就如自然生态环境襁褓中的婴儿,因自然而诞生、受自然庇护、与自然相互依存。虽然城市不断深化发展出更丰富的功能来,但城市依然还是与自然是一体的,或者说城市并没有脱离自然生态环境这一母体,自然条件是城市生存的一个必要条件,也是城市为人们提供福祉的前提。另一方面,城市因人而建,为人而建,这是城市的社会属性。城市发展的终极目标是实现人类发展。城市是文化的熔炉,是思想的摇篮,是创新的孵化器,物质、能量与人口、货币等流动在这里交融,为促进人类发展提供了无限可能。
然而,纵观城市发展历史,不难发现,城市的演化是一个与自然渐行渐远的过程,在城市功能不断深化发展的进程中,城市的社会属性逐步被强调,而其自然属性却不断被剥离。尤其是工业革命以来,专业化、机械化、现代化等进程加速了城市与自然分离的步伐,城市经济由“自然经济”转向了实实在在的“技术经济”。城市发展范式也逐步由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发展范式转向以“技术经济”为基础的发展范式。
传统的工业城市发展路径都是基于一种“技术经济”的理念,即通过改进技术、扩大生产资料范围、提高生产资料的组织效率等手段来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在工业城市发展初期,城市规模相对于生态系统规模尚小,技术经济的发展的确显著提升了城市居民的社会经济福祉水平,彼时技术经济背后的生态环境成本也还不足以被人们重视。然而,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张,技术经济带来的边际收益递减,相反边际成本递增,社会经济产品和服务带来社会经济福祉越发弥补不了生态产品和服务萎缩而导致的生态福祉的减少。虽然城市极大地提高了人类的物质能量代谢能力,但也使我们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一方面,高速运转的城市“技术经济”虽然使城市离自然越来越远,但却强化了城市对自然的间接攫取和破坏。以技术经济为基础的城市发展范式忽略了城市与自然的深层次关联,表面剥离了城市的自然属性,制造了一个城市经济可以为“无米之炊”的假象——事实上,城市对生态环境的攫取一直没有停止过,只是随着工业化、产业化、城市化等一系列社会经济过程,使城市对生态系统的攫取由自然经济的“显性依附”变成了工业经济的“隐性攫取”。全球城市化的全面推进极大地提高了人类的物质能量代谢能力,但就如“杰文斯悖论”所说,“反弹效应”使城市效率提升的同时也导致了城市对资源、能源需求和消耗总量的提升;另一方面,虽然城市内部结构的“进化”使城市抵抗自然冲击的能力不断加强,但也因在相对狭小的空间范围内过度集聚而造成了一系列的资源短缺、环境污染、气候变化、交通拥堵、疫情防控艰难、社会两极分化等生态和社会矛盾,严重削弱了城市居民甚至全人类的福祉。在工业化早期,英国伦敦、美国洛杉矶、德国鲁尔等许多工业化城市就爆发了严重的环境危机,致使城市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遭受重创。彼时,老牌工业城市面临的问题还是局部性的问题,这些城市通过产业转移和产业升级,最终走上了清洁绿色发展的道路,但随着全球工业化和经济全球一体化的推进,城市污染由老牌工业化城市向发展中国家的城市转移,墨西哥、印度、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城市频繁爆发严重环境污染事件。随着全球人口激增,经济体量飞速膨胀,生态环境不堪重负,局部性环境问题也最终演变成气候变化、能源和水资源匮乏、生物锐减、臭氧污染、化学污染等一系列全球性的生态危机。
从早先的玛雅、苏美尔等古城邦文明的兴衰我们可以得到启示,城邦文明多因自然优势而生,也多因生态困境而亡。作为复杂适应系统,城市也在进化。对工业城市的问题和局限性的反思,催生了诸如“田园城市”、“花园城市”、“山水城市”、“生态城市”等新兴城市概念。相比传统的工业城市,以“花园城市”概念为起点的新兴城市不断尝试在城市规划中整合生态环境要素,强调生态环境的保护,使城市更具有生态关怀,同时也使城市更具有生态美学价值。然而,这些城市理念还不能称之为城市范式的革新。仔细剖析,我们发现这些新兴城市模式要么旨在通过合理的规划,提升城市的资源和环境利用效率,降低城市经济增长的生态成本,减少城市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干扰(比如卫星城市、生态城市等),要么尝试将生态环境融进城市景观规划,逆转城市远离自然的趋势,从美学、人文价值上提升城市居民的生活品质(比如花园城市、广亩、森林城市、山水城市等)。关注城市生活和生产的资源环境效率,减少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生态成本,提升城市自然美学和人文价值,这些都是对传统工业城市理念的优化,然而遗憾的是,这些新兴的城市形态无论从理念上还是实践上都没有脱离技术经济这一核心框架,经济还是经济,生态还是生态,两者并不是完全统一的关系,城市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依然还是割裂的,无法从根本上突破工业城市的困境。
在人类社会经济系统不断逼近生态系统的极限状态,建立在技术经济基础上的城市发展模式已经难以应对诸多不可持续的生态和社会矛盾,也难以承担引领人类走向持久、繁荣、公平发展的重任。库恩认为,当现有的知识和经验都无法解释我们当今面临的矛盾的时候,也许就是我们现有认知所基于的范式需要进行革命的时候。那么,能够面向未来的城市范式将是什么样的?
2.我国公园城市的新理念如何引领城市的转型?
2018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四川成都天府新区视察时要求,“要突出公园城市特点,把生态价值考虑进去,努力打造新的增长极,建设内陆高地”。2022年,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成都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公园城市”这一创新性的理念是在我国推进生态文明转型的大时代背景下关于城市建设的创造性论述,为新时代破解城市发展难题、改善民生福祉提供了方向,在城市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上具有开创性的意义。
那么,在我国生态文明转型背景下诞生的公园城市是否可以引领城市发展范式的真正变革?
我认为,范式革命的意义在于以新的范式突破旧的范式无法突破的困境,因此,公园城市要引领城市的范式革命,必须直面并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城市发展的桎梏,清醒认识到城市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二位一体性,真正实现城市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虽然无限发展城市的社会属性是城市发展的目标,但如果不重视城市的自然属性,城市的社会属性也难以长远发展。因此,公园城市应重视城市自然属性这一根本,以城市的自然属性为基础发展其社会属性,最终实现城市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
具体来说,公园城市需要在基本愿景、发展目标、实现机制等各个层面都迈出崭新的步伐。
(1)基本愿景:从自然经济、技术经济迈向一种以“稳态”为特点的生态文明经济
显然,我们不能回到效率和福利水平都十分低下“自然经济”状态。公园城市是要强调回归城市的自然属性,而且要比任何时代更强调和尊重自然生态的重要性,但公园城市不是倡导回归“自然经济”——简单地、低效地依附自然创造和实现价值并提供福祉;公园城市辩证地对待“技术经济”,同样强调技术进步在提升资源环境的利用效率、降低生态成本方面的潜能,但对“技术经济”为城市创造和实现价值的恒久性持谨慎的态度。公园城市构建的是一种全新的经济形态——一种经济基础、社会进步和人类发展都建立在良好、健康、持续的城市生态系统之上的结构稳定的、运转有效的、福祉普惠的经济形态,我称之为 “生态文明经济”。生态文明经济不以经济增长为恒定目标,而是在满足一定福祉水平下,强调保持合理的规模,并在一种稳态下实现质的发展。
(2)发展目标和实现机制:可持久的规模、稳定的结构、高效的配置和普惠的分配机制
公园城市的内涵在于其持久性、韧性、高效性和普惠性,因此,公园城市需要可持久的规模、稳定的结构、高效的配置和普惠的分配机制。制度设计上总的思路应该以控制总量、消除或减少外部性影响,实现生态福祉全民普惠共享为着力点。具体来说,总量控制重在规划,通过红线、底线的划定明确城市的生态开发空间。外部性问题比较复杂,一方面可以通过明确产权、完善产权交易制度来消除外部性,充分发挥市场的激励机制,形成成本和收益的自我控制机制;一方面可以通过直接控制(比如生态税费等)制度实现外部性内部化,或通过间接激励(比如预付金返还)制度减少外部性,促进良性循环;还可以通过宏观上制度培育(比如绿色价格体系和绿色国民账户的构建等),对整个社会的经济运行进行生态成本-收益的宏观调控。要实现生态福祉的普惠共享,可以基于生态税费、生态补偿、财政转移支付等社会再分配机制合理分享发展的成果。
(3)需要进一步强调的三个原则
公园城市为我国城市的转型提供了一个方向。显然,并不是每座城市具有发展成公园城市的潜质。国务院批复同意成都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这是成都这座城市先天的自然优势与后天历史积淀的综合结果。然而,无论城市的自然禀赋如何,每一座工业文明下发展起来的城市都多多少少有历史遗留的问题,从现实到愿景,我们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因此,最后对于公园城市的建设,我想强调以下三个原则:
一是理想目标和现实基础的平衡原则。理想目标必须高远,必须是彻头彻尾的革新,但不能忽视历史基础,尤其是对老城的改造规划,必须从历史和现实出发,以渐近的方式逐步分期逼近目标规划;
二是统一性和多样性的平衡原则。大方向的标准必须统一,但一定杜绝千城一面,要尊重城市的自主性,充分发掘城市的个性,保存城市的多样性;
三是乡村和城市的平衡原则。公园城市的建设是一个弱化城乡二元分化的机会,要利用公园城市的空间和功能规划,更好地连接城市和乡村,实现以城带乡,以乡护城,真正实现城乡融合。
作者简介
季曦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长聘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生态经济学、环境经济学、稳态经济、真实发展水平测度、我国生态制度、能源和气候政策的经济学分析、宏观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等。发表40余篇,包括30余篇SSCI/SCI 论文,其中20余篇发表在Q1刊物,独立著作1部,翻译著作1部,参编4部。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项(2项面上,1项青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子课题、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子课题、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一等资助、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国家人口计生委、亚洲开发银行子课题等多项课题。担任Ecological Economics等多个国际期刊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