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学在北京大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02年由张百熙为京师大学堂拟定、由清政府批准实施的《钦定大学堂章程》中,该章程除将大学堂全部学程分为三等之外,另设两个速成科——仕学馆和师范馆,其中,仕学馆的学期年限为三年,理财学在每学年均属必修科目,而且每周设置最高学时——4学时,其在仕学馆的课程设计中受到相当的重视。三个学年中,理财学具体教授内容程度略有区别,第二年理财学重点教授国税公产、理财学史。若此时的理财学作经济学解的话,那么其第二年教授的内容则可以认为是最早的财政学科范畴。
接着,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的 “癸卯学制”中,京师大学堂又参照日本大学进行分科,其中商科大学下分为银行及保险学、货币及贩运学、关税学三门。银行及保险学门科目和货币及贩运学门科目课程设置均包含国家财政学,关税学门科目课程设置包括全国人民财用学、中国各项税章、各国税章、关税论等。日文课程成为一些课程的首选,如“全国人民财用学(日本名为理财学和财政学)”、“国家财政学(日本名为财政学)”、“各国理财史(日本名为经济史)”等。可见,早期财政学的开设自此开始。
1904年,张之洞主持拟定的《奏定大学堂章程》中,商科大学分门科目表同样包括了银行及保险学门科目、贸易及贩运学门科目和关税学门科目。其中银行及保险学门科目课程包括商业政策、国家财政学、各国土地民物统计学;贸易及贩运学门科目中包括关税论、国家财政学;关税学门科目主要是各种税收制度的介绍。课程设置兼顾政策与实务。诸如“商业政策”、“各国商法”、“各国度量衡制度”、“中外各国税章”等课程,皆被列为必修内容。同时在“法政科大学”的科目设置中,同样包含了几门经济学类课程。属于“政治学门”的有:全国人民财用学、国家财政学、各国理财学、各国理财学术史、全国土地民物统计学、各国商法,共6门。属于“法律学门”的有:各国商法、各国人民财用学,共2门。
(2)五四前后时期(1912-1927)
1912年京师大学堂改称为北京大学校,严复成为京师大学堂最后一任总督,也是北京大学的首任校长。严复起草了一份关于改革分科大学的纲领性文件——《分科大学改良办法说帖》。在这个说帖中关于商科的改造,严复提出如下意见:商科学生,照旧章三年毕业。现已过二年,似应再习一年,给予毕业文凭及应得之学位。另行组织新班,改为四年毕业。前二年课程,为本科学生所应通习。后二年课程,分为四门:一、经济学门;二、财政学门;三、商学门;四、交通学门。每门包括条目十余。学生至第三年,须于四门中认定一门,一期深远。
民国时期,经济学门归属法科旗下,从北京大学史料中的四年度周年概况报告书中可以查阅到1915年“关于法科学业事项”的详细记载:
法科第三年级三学期每周学科钟点比较:经济学门于第一至第三学期开设3学时“财政学各论”课程;于第一、二学期开设3学时的“本国财政论”课程;于第一至第三学期开设3学时的“簿记论”课程;法科第二年级三学期每周学科钟点比较:法律学门、政治学门、经济学门共同于第一至第三学期开设3学时的“财政学总论”课程;经济学门于第一至第三学期单独开设3学时的“统计学”课程。
1916年经济学门科目及授业规程中包括经济政策、财政学各论、中国财政史、财政学总论等课程,在三年级中国财政史也属必修科目。1916年,蔡元培任北大校长,在他的任期中,一大批国内外知名学者被聘为学科教师,如马寅初、顾兆熊就是主教经济学的老师。在蔡元培的主张下,1917年下半年,北大开始筹建各科研究所进行学术研究活动。其中法科经济门研究所中就包括财政学科目,由胡钧担任教员研究员,每月集会4次每次2个小时,集会时间是经济门各研究所中最多的一个。此后,蔡元培废门立系,经济系为其中之一,而财政学课程则是经济系的重中之重,这一点可以从1924-1925年间经济学系的课程安排中看出。此时,经济学系的必修科目有:财政学总论(白鹏飞)、财政学各论(马寅初)、统计学(刘光一)、会计学(额尔德);选修科目:市政论、中国财政史(罗鼎)、农业政策、工业政策及社会政策、工业经济、交通经济(朱锡龄)等。
(3)抗战前后(1928-1948)
1929年复校后,北大经济学系课程设置主要分为三大类:国民经济方面(如经济学原理、经济学史、经济史、经济地理、经济政策)、财政学方面(如财政学总论、财政学各论),以及商业方面(如会计、银行、货币、商业理财)。经济系的同学们以关注国民经济方面的居多,财政学、商业方面次之。自1931年下半年起,在周炳琳和赵乃抟的主持下经济系的课程发生了变化,一方面注重经济学科目的基础性作用,另一方面也十分强调财政、金融、贸易、商学等应用经济学的实践观;一方面,以当时欧美主流经济学家的经典著作为教本,直接引进西方经济学的前沿知识,另一方面,结合中国实际,关注中国现实问题,包括严重的阶级对立、贫富分化、社会不公。课程上增设了民国财政史及财政问题、中国经济史研究、中国现代经济问题等切于当前财政经济问题的课程数项。
1932年蒋梦麟主持校政后,公布《国立北京大学组织大纲》,施行学院制。设文理法三大学院,经济学系归为法学院下,院长为周炳琳。从1931-1932年经济学系的课程表中可以再次看到财政学的重要性:必修:会计学(胡立猷)、货币及银行(周作仁)、财政学总论(秦瓒)、统计学及统计实习(杨西孟)、财政学各论(秦瓒);选修:商业理财与管理(宋以信)、经济统计(吴定良)、成本会计学(金肇池)、市政论、行政法各论(白鹏飞)、劳动问题(李光忠)、市政论(张慰慈)、行政法各论(白鹏飞)等。
在1932年10月的一份《京报》上面,载有当年北大研究院经济专业的研究生考题,其中财政学的考题为:
1.何谓资本偿却学说?试评述在何种状况之下,租税可以资本偿却?
2.试述土地税论所主张之论据,并批评此学说在理论上及实际上之缺点。
西南联大时期(1937-1946),经济学为三校合组,增开了一些新课,留学美英归国的教授讲授战前和战时发展起来的现代资产阶级的经济理论和社会理论,反应了凯恩斯学派的观点。这个时期,经济学的课程设置更为完善了,财政学方面的课程也丰富起来:财政学、会计学、会计学实习、初级统计学、统计学实习、高级会计、高级统计、租税论、中国财政史、预算论、地方政府等课程按课程难度依次分布在二三四年级。
1937年7月4日的《京报》上,国立北京大学研究院公布了当年的研究生招考办法。其中法科研究所经济学部的考试科目就包括财政学。同时还公布了法科研究所经济学部研究科目和导师姓名,其中包括财政专题研究,导师为秦瓒、赵乃抟、崔学伯。
在由法学院出版的《北大》杂志的1946至1948年刊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学生对学院和课程设置的看法:
“经济系是法学院最忙的一系,尤其是二三年级。会计,统计,……这些课都要化费较多的时间,会计和统计除正课之外,每周都有一次实习,大纸张的习题,常要人通宵达旦的赶,……”
“杨西孟先生教统计和高级统计,……他的数学很好,是国内有数的统计专家,去夏去美深造,再有一年也许就可以回校了。现在统计学时清华戴世光先生兼课,戴先生长于人口统计,关于中国的人口问题戴先生还发表过不少的文章。”
“宋作楠先生是有名的会计学者,教会计与高级会计。秦瓒先生教财政学,他的口才很好,材料丰富而熟悉,所以讲起课来口若悬河,没有速记的本领,他的笔记真难记得完整,去年夏天以后休假到昆明去了,暑假后或许就可以回来。”
可见学生们对财政学及其相关课程的评价颇高。
2.建国后(以北京大学档案馆历史资料为主)
我们在北京大学档案馆查阅了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的历史资料,主要是建国后课程设置的相关史料,补充了《北京大学史料》未涵盖的建国后部分。
据国立北京大学教务处1949年度《北京大学课程一览》记载,经济学系课程设置中包括一门三学时的“财政学”课程,主讲教师为崔敬伯教授,该课程为本科三年级学生开设,见图片1。
图片1 1949年经济学课程一览
据1950年度第一学期第二次北京大学法学院课程表记载,经济系课程设置中有一门四学时的“财政学”课程,主讲教师为严仁庚教授,该课程为本科三年级学生开设,见图片2。
图片2 1950年经济学课程表I
1950年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学系课程表中,根据不同的专业类别分别设置课程,财政金融组的课程安排包括三、四年级开设财政学各论、银行制度与金融市场,主讲教师分别为严仁庚、周作人教授,四年级开设财务行政、国际贸易实务,分别由崔敬伯、徐宗士教授讲授,见图片3。
图片3 1950年经济系课程表II
另外,据一份“对大学经济学系课程的意见”记载,北大经济学系教师提出经济学四年制的想法,同时,为了使学生学有所专,自三年级起分组学习,若因师资、设备缺乏,一时无法分组,可以分门别类设立重点课程,指导学生选择。另外,在本科二年级开设财政学课程,为共同必修课。财政组的重点必修课程为财政学各论、国际经济、货币问题和经济制度,在三四年级开设。
图片4 1949-1951年经济系课程表及课程进度表I
在1949-1951年经济系教务处课程表及课程进度表中记载,由陈岱孙教授开设一门3学时的“财政学”,及一门“赋税专题研究”,见图片4、5。
图片5 1949-1951年经济系课程表及课程进度表II
在一份各专业组课程设置中记载,财政组必修课程设置包括财政学各论(含预算篇、公债篇等)、财务行政、地方行政、审计学(选修),见图片6。
图片6 财政组课程设置
二、 北大著名经济学家及其财政思想
北京大学自建校以来,产生了一大批对中国历史和民族命运产生了重大影响的经济学和财政学大师,他们的学识和人格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人,他们的财政思想在21世纪的今天仍然闪耀着智慧的光芒。
严复的财政思想
严复的财政思想主要表现在《原富》译文的大量按语和《原强》、《辟韩》等文章中,他在财政职能作用、赋税轻重等问题上有深刻的见解,同时提出了赋出于有余和征子不征母的观点,主张关税自主,反对以外国人管理中国关税。
严复认为缴纳赋税乃国民之公职。国家之所以存在,其依靠的支柱就是财政,纳税是为了国家有经济基础。他说:“夫财政贡助,所以为国民之公职者。其义盖本于分功。民生而有群,徒群不足以相保,于是乎有国家君吏之设。国家君吏者,所以治此群也。”这说明,严复已经开始用资产阶级的税收理论来认识财政的职能了,这是严复思想的进步之处。
在严复看来,国家赋于民既非为私利,是取之于民,用于民,所以税的征收原则只要适宜进行,无所谓厚与薄。征收重税,只要人民能负担也是相宜的。“就令不征一钱,而徒任国事之废弛,民亦安用此俭国乎?”赋税的重与薄不在税率的高低,而在于为民开利源,使民能承受重负。这里他并不是主张苛征,而是强调发展利源。
严复分析了盈利征税的理论,提出赋出于有余的观点。对盈利者课税为所得税的开征提供了依据。在计算盈利时,严复认为应该考虑维持其生存的费用,只有扣除费用之后的盈余,才能征税。在此基础上,他提出征子不征母的思想。严复接受了《国富论》的观点,即不对资本课税,资本为母,由此生出利润为子。课税只应该征收资本生出的利润,不应征收资本本身。
严复说:“所以税则者,有国有土之专权也,而我则进出之税,欲有增减,必请诸有约之国而后行。国之官事,晋用楚材,古今有之,而未闻监榷之政,付之他国之吏者也。而今,则执我至重之税政利权,而其人则犹敌国之臣子也,所操者吾之政柄,而受封爵于其本国。立严约密章,禁吾国之人之为其属,而入其藩篱者,而其所监之税,又其本国者居什八九焉。”他认为清政府授关税管理之权于外人,这是有史以来的国家耻辱。
此外,严复还主张取消盐税,认为对盐征税一方面加重了穷人的负担,另一方面由于盐是很多工业的原料,征收盐税会打击生产。
严复还认为国债的作用应该以“滞财”为主,而清政府的国债跟西方有很大不同。西方国债主要向公民募集,而中国国债主要是借外债;另外,西方国债主要是为提供公共服务,中国国债主要是为了还对外国的借款。严复认为西方国债是利,而中国国债是害,因此反对借这种国债。
马寅初的财政思想
马寅初,中国当代著名经济学家、教育家、人口学家和社会活动家。1915年回国,先后在北洋政府财政部当职员、在北京大学担任经济学教授。1919年任北大第一任教务长。
主要著作有:《通货新论》(1944) 、《战时经济论文集》(1945) 、《我的经济理论哲学思想和政治立场》(1958) 、《中国国外汇兑》(1925) 、《中国银行论》( 1929) 、《中国关税问题》( 1930) 、《资本主义发展史》(1934) 、《中国经济改造》(1935) 、《经济学概论》(1943) 、《财政学与中国财政- 理论与现实》(上下) (1948) 、《新人口论》(1979) 、《马寅初经济论文集(上下) 》(1981)等。
马寅初先生最为人所熟知的就是其《新人口论》,但其从中国国情出发所撰经济著述,纵论横议,博大精深,影响至为深远,实为一代宗师,绝不仅仅是著名的人口学家,也是中国财政史和中国财政思想史学科的创始人之一,财政金融理论在其经济学说中始终占有突出的位置。
马寅初先生1914年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论文《纽约市的财政》获得导师的称道,更一度被哥伦比亚大学作为教材使用。这可被视为其财政思想的发源之一。归国后所撰写的《中国关税问题》《财政学与中国财政—理论与现实》等著作和发表的若干相关论文都对财政问题密切相关。
马寅初先生的《财政学与中国财政- 理论与理实(上下) 》最为全面系统地构建了近代中国财政学的基本框架。在第一篇中马寅初先生对预算的编制、核定与审议、公库制、审计监督、决算等问题展开了全面的论述,指出预算往往不切实际,预算调整频繁,主计之超然尽失等过去和现在都经常存在的预算问题,根源在于制度缺陷,这对我们有深刻的启示。在第二篇中国税制与赋税体系中,马寅初先生对中央税与地方税之间的关系展开的研究,很多观点与我国94年实行的分税制改革都不谋而同;其对中国赋税体系的三种分类明显带有西方财政思想的影子,指出当时税制偏重于财政原则而忽略了经济原则与社会原则。在第三篇赋税各论中,马寅初先生对当时中国税制中的各种税收都作了全面分析,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措施。其中,马老对当时中国遗产税的研究对指导我国重新开征遗产税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这一部分中,马老还特别研究了重复征税和避税逃税问题,这在现在都是一个新的难以解决的重要命题,由此可见马寅初先生研究的深入细致。在第四篇征实与专卖中,由于中国当时主要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家,所以马老对田赋的研究更为深入,专门在这一部分论述了田赋的征购和专卖的优缺点,体现了他紧密联系中国实际,且能抓住最重要的关键之处开展研究的眼光和能力。
马寅初的公债思想在当时的年代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在抗日战争期间,举借内债是国民政府重要的财政来源,由于采取向银行抵押承销的方式,且收益较高,公债买卖成为银行投机的特点。对此,马寅初在1935年出版的《中国经济改造》一书中提出了批评。他说:“在此之不健全财政金融状况下,若政府视公债价格之上涨,为政府信用提高之表现,银行视游资之充斥,为社会富力增加之象征,则有大缪不然者。换言之,公债之步涨,非因政府信用之提高,乃因银行游资无法投放,不得不用以购买公债。使从穷乡僻壤吸收之资金,悉消纳于厚利之公债,而人人反叹息痛恨于建设生产资金之缺乏。”马寅初的分析表明,政府的公债发行成为银行投机的工具,对生产建设资金产生了挤出效应。
1935年以来,中日民族矛盾尖锐,战争有不可避免之势。马寅初对战时财政政策的颇多论述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他反对无限制的通货膨胀政策,主张征税和发债来解决经费问题。1936年4月2日,《中央日报》发表了《马寅初谈非常时期的财政》一文,马寅初首次公开阐述他对战时财政的看法。他的观点是:“从速开征所得税,为战时财政税收之中心;有限制的通货膨胀,既可以补助财政,又有利于国际贸易;发行少数公债。”马寅初之所以主张以征税和发债为主而不主张增发纸币政策,主要借鉴了德国第一次世界大战时纸币政策的惨痛教训。
马寅初在1948年的《财政学》中,对公债和税收进行了比较,详细论述了公债和税收的特点和适用范围,并且批评了国民政府的公债政策。
陈岱孙的财政思想
陈岱孙(1900.10.20-1997.7.27),著名经济学家、教育家。陈岱孙在财政学、统计学、国际金融、经济学说史等方面都有极高的研究成就。1918年考入清华学校(今清华大学)。1920年毕业后获得庚子赔款公费留美资格。1922年毕业于美国威斯康辛大学,获学士学位,并获金钥匙奖。1922年入哈佛大学研究院。1924年获文学硕士学位。1926年获哲学博士学位。1927年任清华学校大学部经济系教授。 1928年起任清华大学经济系教授和系主任,次年起又兼任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1953年以后任北京大学教授、经济系主任等职。
陈岱孙在哈佛大学文理研究生院学习了两年。1924年,他先后通过了法、德两个语种的第一、第二外国语考试(在美国大学,英语自然不算是外国语)以及博士研究生(候选博士)资格专业考试,同时获得硕士学位。这时,他选定财政学为专业,开始为博士论文进行专题研究。
陈岱孙的导师教授名叫查尔斯·杰西·布洛克(Charles Jesse Bullock,1869~1941),他生于波士顿,1892年毕业于波士顿大学,1895年获威斯康星大学博士学位,1903~1934年在哈佛大学讲授经济学。布洛克于1917~1929年在哈佛主持经济研究委员会,1917~1919年担任全国赋税协会的会长,财政学是他的主要研究领域。师徒二人反复商量,最终确定下陈岱孙博士论文的选题——“马萨诸塞州地方政府开支和人口密度的关系”。
当时,各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公共开支的令人瞩目的增加,正引起政府官员、纳税人和经济学家的越来越大的关注,人口规模的变化一般被认为是影响公共开支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一派观点(递减论)认为,人口数增加的自然结果是人均公共开支的降低;另一派观点(递增论)认为上述两个假设不能成立,事实上,因人口增长而导致的需求增长会比人口数本身增长得更快。
陈岱孙觉得,这两派观点都是沿着抽象和先验的路线(演绎法)发展的,他要做的工作就是以归纳方法来检验以演绎方法得出的上述理论。这篇博士论文被收录在1989年11月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陈岱孙文集》中,文章的附录全是统计表格,多达105页。论文既没有支持“递减论”,也没有支持“递增论”。陈岱孙用这样一句话作为论文的结束语——“希望这个研究至少会对这个问题的解决有新的启发”。1926年3月的某日,陈岱孙被考问了几乎一整天,汗透重衣,一次通过论文答辩,不久,获授博士学位。
林双林的财政思想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财政学系从1999年建系,已经走过12年的历程。12年来,财政系逐步发展壮大,课程建设、学术科研、人才培养方面均取得重大进展,而这些成就的取得是在林双林教授的带领下、全系师生的共同努力下获得的。
林双林教授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财政学系主任、北京大学公共财政研究中心主任。林双林教授是中国刚恢复高考时北京大学77级学生,林双林教授这一代北大毕业生对中国的改革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1982-1984年,林双林教授到美国西北大学学习经济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89年,林双林教授获得美国普渡大学博士学位。据林双林教授回忆,“1981年暑假的一天,我接到赴美国攻读外国经济史硕士的通知,激动不已。北大经济系领导陈岱孙先生、石世奇和董文俊老师招我去二院系办公室谈话,语重心长,我当即表示要刻苦努力学成回国”。
林双林教授的研究方向主要是公共经济学、中国公共财政、经济增长等,在国内外中英文期刊上发表了大量具有影响力的学术论文,出版了多部影响中国公共财政改革的著作。
林双林教授在政府债务方面的研究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对中国政府债务问题条分缕析,首先分为外债和内债,林双林教授认为外债对中国不是问题。由于吸收了历史的教训(50年代借苏联外债,中苏关系的破裂导致经济处于崩溃的边缘),并且中国国内储蓄率很高,中国的外债很低,再加上大量的外汇储备,所以外债对中国构不成任何威胁。中国政府国内债务可分为财政赤字累积而成的显性债务、地方政府债务、国有银行坏账、社会保障债务等。在评论中国政府债务时,不能简单与西方私有制的经济相比,要注意到中国政府掌握了大量的资产,比如土地等。关于政府债务对经济增长和代际之间负担的影响,林双林教授没有简单地认同李嘉图-巴罗等价定理以及对这一定理相关的批评,而是证明政府债务的效应取决于政府取得债务的成本以及使用债务的效率之间的对比。而且,政府在衡量支出项目时,也注意这些项目是否是在牺牲后代人利益基础上来满足当代人的利益。林双林教授认为解决中国政府债务问题,要降低政府规模,精简机构。另外要改革目前分税制体制,是地方政府财力与事权相匹配。也可以考虑给地方政府发债权,但发债要保证用于正当目的,而且要在当地居民的有力的监督之下。
林双林教授对最优税制理论有大量深入的研究,比如2008年他和李锦路合作发表在Journal of Economic Theory的文章” Existence and uniqueness of steady-state equilibrium in a two-sector overlapping generations model”,发展了西方最优税制理论,认为最优边际税率的形状在不同的经济体下会有不同的表现,并不仅仅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一种形状。林双林教授还对中国税制改革有一套系统的见解,他通过对税收制度的一般理论和税制改革的国际经验的考察,以及对中国目前税制功能的综合评价,提出中国税制改革的方向和具体内容:即提高地方政府可支配的税收收入,改善地方的公共服务水平并促进城市化进程;降低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税率,从而减少企业负担并促进消费;逐步建立包括财产税、遗产税、资本利得税、资源税在内的新税种。林双林教授还指出,税制改革必须和合理的政府支出结构相配套,才能够赢得经济发展速度和社会福利水平共同提高的局面。
在社会保障方面,林双林教授主张建立个人账户为主的中国养老保险体系,他认为在中国建立个人账户为主的养老保障体系不仅具有优越性,而且具有现实的可操作性,而且越早建立越好,中国正在扩大现收现付养老保障体系,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是在改革,进入了现收现付体系就难出来了。我们在资源储备方面,环境保护等方面都已经欠了子孙后代的债,不要在养老方面再加大后代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