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化经济体系必然是一个契约经济,这种契约经济的运行,是建立在所有主体之间对契约的尊重和有效执行基础之上的。这就需要所有交易主体都要具备契约精神。契约精神要求在市场经济的运行中,所有主体都要遵守市场伦理。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市场经济的伦理奠基与信任拓展》,认为市场经济的基础是市场伦理,一个丧失市场伦理、不尊重和不遵守市场伦理的经济体系,是不可能有效运转的,必然是一个脆弱的、成本极高、危险极大的经济。
市场经济的伦理奠基,我把它概括为“三信”。第一个“信”是“信用”。市场经济人格奠基必须以信用作为第一个奠基石。市场经济是一个信用的经济,信用经济实际上是契约精神的一种表现,没有信用,何来契约?又怎么遵守契约?如何来执行契约呢?没有信用,则契约的签订成本、执行成本、契约不能遵守之后的惩罚成本,乃至于契约完全被打破之后整个社会的振荡成本,都会特别高。因此这样的社会将不可维系。春秋战国时叫“礼坏乐崩”,一旦这个社会礼坏乐崩了,整个经济、社会就没办法维系了,就崩溃掉了。一旦社会的诚信缺失,整个经济社会的运转成本极高,甚至社会常常突破道德底线,出现集体的道德缺失,这样的市场经济是没有希望的,也是没有力量的。什么叫市场经济?市场经济首先是一种信用的经济,要遵守契约,要有高度负责的精神,而一个人一旦对自己不负责,一旦丧失诚信,就要为此付出非常巨大的代价,他在市场上就难以立足,这就逼迫每一个人都守信用,尊重契约,有规矩,不乱来。
第二个“信”是信任。因为人们都有契约精神,遵守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遵守合约,因此,长久而言,人们之间会产生一种信任关系。在这种信任关系底下,大家就会产生一种默契,产生一种“默会的知识”,即大家不必相互防备,而是会绝对信任对方,这样的话,所有的交易都很容易达成,这样的社会中法律的执行成本就会很低,甚至很多法律根本存而不用。有了这种高度信任,有了对自己的信誉的高度重视和珍惜,则人们之间的交易关系将无比牢固,违约的可能性极小,交易效率大为提高。
第三个“信”是信仰。信仰特别重要。我说的这个信仰,不是指信仰某一个宗教的单一神,而是广义上的具有超越性的信仰。宗教的信仰以及对于所有不可知、不可控的生命的信仰,乃至于对于日常伦理道德的高度信仰,实际上都是信仰。中国古话说“不能伤天害理”,“头上三尺有神明”,这也是一个信仰。中国传统社会当中,这种信仰是根深蒂固的,人们即使从来没读过书,他也知道什么是伤天害理,什么是做人基本的道德准则。中国人读书并不是简单的读《论语》《孟子》,中国传统的伦理是渗透到每个人的实践当中,因此在传统社会中,即使是文盲也具有高度的文明,这种文明不以识字为标准,而是指他心里有一整套的道德信仰,这套信仰是使他在传统的社会当中能够安身立命的所有支撑物。有了道德信仰,一个人就有规矩、有底线、有良知、有道德基础,在这种基础上形成的市场经济,必然是一种“好的市场经济”。
这就是“三信”,信用经济导致人们相互的信任,有契约精神,同时,还需要更高的价值信仰最为支撑,这是市场经济的三大支柱。没有这“三信”作为支柱,这个经济没办法维系。因此,我们要重新反思我们在经济转型中的伦理失序问题,要重建整个国家的伦理基础,使这个国家重新树立信用、信任和信仰,使我们全体人民都知道市场经济要有它的人格奠基,否则,再多的产值也是脆弱的。
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转型过程的初期,人们往往有一个误区,认为一旦进入市场经济,则一切计划经济时代的约束,包括经济规则约束、意识形态约束和政治压力都没有了,这样就可以“无所不为”了。因此,很多人在转型初期,误把市场经济当作“什么都可以做的经济”,是“为了赚钱,什么都可以做”的经济形态。从成熟的现代经济体系的视角看来,这是一种极端错误的观点,这种观点导致中国在转型过程当中出现了大量道德的“真空”,出现了严重的信仰缺失和信任缺失的现象。转型初期很多企业家把西方的经济学中的利润最大化的假定理解为是一个没有任何约束的、没有任何前提的理想化的行为,这个假设引起了很多人的误解。实际上,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应该有它的人格奠基,而不是简单地把那个抽离了伦理前提的“利润最大化”作为信条。
我们现在的伦理失序问题的另一个根源在于乡土社会向现代契约社会的转型。在传统的乡土社会向以契约为基础的契约社会过渡的过程中,道德的断裂和失序也是常见的。道德规范在乡土社会中是无形的,人和人之间有着天然的缘于地域、血缘和宗族关系的信任感,他们互相熟悉,因而互相欺骗的概率极低,而互相欺骗的成本极高。一旦在乡土社会中发生了欺骗的行为,则欺骗者就会给整个家族带来恶名,从而整个家族世代积累起来的美誉就会面临毁于一旦的危险。但是向现代的契约社会过渡的过程中,人们由于社会关系的扩展,而不得不将交易扩展到陌生人的范围;然而一个来自乡土社会并熟悉乡土社会游戏规则的人还没有学会如何适应这个陌生人的世界,还不知道如何以契约社会的方式来进行交易,也不知道在受到其他陌生人欺骗的时候如何以契约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与尊严,而更严重的是整个社会还没有为契约社会的到来准备必要的法律环境和惩罚激励机制。这个时候,普遍的不信任感就产生了,欺骗成为交易者的最优选择。
所以今天,当我们面临着两大转型——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和传统乡土社会向现代契约社会的转型——的时候,我们必须认识到一个“好的市场经济”跟一个“坏的市场经济”之间的重大区别,这个重大区别就是:好的市场经济是以伦理和秩序为前提的,好的市场经济必须具备它的人格基础,其中主要是诚信,是对契约的尊重,这是保障整个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前提。未来怎么做呢?一方面,我们要利用好传统道德资源,义利合一、诚实守信的精神,传统的人格操守,应该得到继承和发扬。另外一方面,我们还要塑造现代契约精神。契约精神就是在一个陌生人社会当中也要遵守契约,这是市场经济的题中应有之义。每个人都要履行契约,有契约精神,要建立整个社会普遍的信任关系,这样的话才能解决当下伦理失序、经济发展成本高的问题。
——节选自王曙光著:《中国经济》
王曙光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产业与文化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先后获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留校任教至今。已出版经济学著作《维新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论》《中国论衡》《中国农村》《中国方略》《问道乡野》《天下农本》《金融伦理学》《农村金融学》等二十余部,并出版《燕园拾尘》《燕园困学》《燕园读人》《燕园论艺》及《老子心诠》《论语心归》等著作。
供稿:金融学系
美编:山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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