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消费首先需要厘清消费的概念。从我们目前主要的三个消费统计指标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涵盖的范围还有所不足,比如该指标的消费服务只包含餐饮服务,不包括文化、医疗、教育、艺术、保险、金融中介、住房中介服务等服务性消费、虚拟商品消费;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是通过抽样调查得到的城乡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在准确性方面稍有欠缺;最终消费支出使用的核算类数据一般按年公布,难以用来观察短期经济走势。
中国的经济社会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中,服务业的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数字经济的发展,都让中国有了发展新机遇。促进消费还有很多工作可以做。
一是拓展统计范围、提高统计频率,建立服务零售额统计。加快推进虚拟消费、服务消费纳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体系国家试点。
二是加强多渠道协同。统计部门应加强与税务、商务、交通物流和企业、研究机构等第三方平台的业务衔接,科学反映不同地区消费的真实情况。
三是完善税收分享制度,挖掘消费潜力。由于消费的税收转化率不如生产与投资,一直以来地方政府更重视固定资产投资。新经济业态、新消费形式下消费额归属地的争议,不仅影响各地经济核算,更涉及税收收入地区间划分原则的重新评估。调整税收分享制度有助于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四是对数字经济发展加大投入。互联网需要的数据、基础设施,以及数据的利用和保护,既能拉动消费、促进经济增长,还能让信息的安全得到保障,应加大对数字经济的财政投入和对科技创新的税收支持,以科技创新带动消费增长。
——原载《中国税务报》
刘怡
国务院参事,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财政学系主任,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委员,北京大学应用经济学学位委员会副主席,兼任中央统战部党外知识分子建言献策专家组经济组成员,教育部财政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财政部政府债务咨询专家,中国财政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预算监督顾问,北京财政学会副会长。
1994年开始,刘怡一直独立讲授北京大学主干基础课“财政学”,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财政学系2000年招生以来,为财政学专业开设专业必修课“国际税收”,平均每年授课本科生课程90学时以上。多年来坚持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关心学生成长,为人师表,深受学生尊重和爱戴。致力于公共财政与税收问题研究,坚持用科研促教学水平提高。先后主持30余项科研课题。所授财政学课程荣获国家级网络精品课程,先后获北京大学教学卓越奖、优秀教材奖、陈岱孙教学奖等30余项教学科研奖励。
供稿:经济学院科研办公室
美编:初夏、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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