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在全国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积极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当前,被定位为养老保障体系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金已成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的重要抓手,也成为夯实居民长期养老财富储备的现实选择。
纵观全球,为了适应人口结构变化和就业形态演化,第三支柱建设成为各国推进养老保障改革的重要内容。社会养老保险有助于消减老年贫困、改善老年收入的不平等,是老年人经济安全的“压舱石”,但面临着日益增加的可持续性压力。而市场化的第三支柱养老金可以为个人提供更多选择,激励其进行养老储备,而且可以适应就业形态的转变,让灵活就业者也有条件享受到养老储蓄的政策支持。这有助于鼓励长期储蓄、促进老年人的经济安全,并有利于经济增长。可以说,第三支柱虽属自愿性质,但也服务于公共目的。
但是,第三支柱的发展并非易事。近10年来,全球自愿性积累的第三支柱养老资产所占份额并没有显著增加。从我国来看,自从2022年11月份《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发布后,个人养老金制度开始在我国36个城市及地区先行实施。一年多来,账户开立超过5000万户,但实际缴存人数只略高于开户人数的五分之一,人均缴存金额大约相当于个人养老金账户1.2万元的年度缴存上限的六分之一,实际投资人数不足缴存人数的三分之二。可见,受益于银行为“获客”目的提供的宣导服务及各类开户优惠政策,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的行为得到了比较有效的激励,但在进行“真金白银”的缴存时,人们普遍表现得更加谨慎、迟疑,主要原因包括:
第一,账户封闭期限过长,灵活性低。在个人养老金账户中缴存资金,固然可以获得当期所得税的抵减,但缴存资金需要长期锁定在账户中封闭运行,只有在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规定情形时才能领取,在很大程度上需要牺牲资金的流动性。而很多居民特别是中青年群体即期消费压力大,对子女教育、房屋等大宗资产购置需求高,且需要持有一定的灵活资金以应对各种突发事件,长期封闭账户很难对其形成吸引力。
第二,产品收益预期低,吸引力有限。个人养老金缴费完全由个人承担,产品由个人自主选择,投资风险也完全自担,在这些前提下,消费者愿意牺牲流动性购买长封闭期的养老金融产品,决策的首要因素还是产品本身具有保值增值能力。而近期市场利率中枢有逐步下移的趋势,从某种程度来讲弱化了长期保值增值预期。
在人口老龄化不断加深的背景下,“养老”无疑是当下民生领域最牵动大众神经的关键词,而个人养老金制度这一新生事物,要让其真正成长为养老保障体系的中坚力量,还需综合施策、协同发力。
在制度建设层面,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以形成第三支柱健康发展的良好生态;在政策制定层面,需要在实践中持续优化制度设计,提升制度灵活性以激发个人参与积极性;在经营主体层面,各类金融机构应不断提升产品创新能力和资产管理能力,以适应并满足个人养老财富储备需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积极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在某种程度上肯定了当下环境中养老保险类产品的重要性。养老保险产品收益表现稳健,与当下环境中很多消费者的风险偏好较为相符。同时,近年来很多保险企业积极开拓养老、健康管理等相关服务资源,打造“保险+”的新型长寿风险管理模式,广受市场关注与认可。这也进一步提示行业,要促进第三支柱的健康发展,金融机构必须持续地、高质量地跟踪消费者的需求特征,分层定向创新研发“适销对路”的产品与服务,才能真正做好养老金融大文章。
——原载《经济日报》
2024年4月10日
锁凌燕
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曾在美国波士顿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做博士后研究。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教授,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CCISSR)秘书长。从事保险与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教学和研究。
供稿: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
美编:初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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