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所、中心):
根据我校2011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工作日程安排,现将开通我校2011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网上报名系统及准备申请材料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的申请资格及条件、拟申请2011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我校在校学生,可于
2011年1月5日
24:00起,登录我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网上报名系统(http://yjsy.pku.edu.cn:8080/py/),仔细阅读网上申请流程和报名说明,填报相关信息并核实无误后,打印申请表。
二、申请者完成网上报名、核实无误、打印申请表后,本人应签字确认,并请本校导师(本科生可请毕业设计或论文指导教师)签署相关意见,按照“北京大学2011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通知”及其附件(http://grs.pku.edu.cn/gjjl/gjgpyjsxm/32gztz/12575.htm)的相关要求和各院系的工作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院系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清单及其具体要求、有关辅助材料和参考模板,详见研究生院主页-“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项目”专栏(http://grs.pku.edu.cn/gjjl/gjgpyjsxm/32bgxz/)。
三、各院系应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政策和我校的总体工作要求,结合学科发展需要,以“一流院校、一流导师、一流专业”为目标,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制定具体的选派方案,组织遴选、推荐工作,并于
2011年3月2日前
,将2011年度的具体选拔方法、遴选情况等,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其余事宜,将于下学期开学初另行具体通知。如有疑问,可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6275-5598,6275-1352,grshefeng@pku.edu.cn。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1年1月5日
几点强调及补充:
1、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者,应按要求提供符合一般认可合格标准的托福、雅思、WSK等英语语言水平考试成绩。
2、申请材料的各项要求,详见附件2,请学生务必按各项要求准备好申请材料。
3、各院系在受理申请以后组织评审,应按本单位总名额计划,对联合培养和攻读学位两种类别分别排出推荐优先顺序。有关事项,我们会在2月20日左右及时电子邮件再发送一次到各院系。
4、攻读博士学位类别申请者,如因录取结果未定,可先提交其他材料,以及根据进度和时间允许,之后可申请补报。
附件:
初审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