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6、27日,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周建波教授经著名经济史学家李伯重先生推荐,受云南大学历史与档案学院邀请赴滇,在云南大学东陆校区为云大师生带来主题为“中古社会的寺院金融”和“明清山西商人多层次的金融体系创新及启示”的两场讲座。讲座吸引众多校内外师生、以及当地企业家前来聆听,座无虚席,场面热烈,在云大引起强烈反响,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26日晚上,题为“经济与信仰:中古社会寺院金融的兴衰”的讲座开讲。周教授指出,正是建立在两牛抬杠基础上的庄园经济内部复杂的多血缘关系,推动了要求突破血缘关系限制的宗教运动的兴起,促进了佛教热的形成和寺院金融的繁荣,而也正是具有规模力量的庄园经济的发展构成了对小农巨大的吸引力,造成了对人丁严重依赖的政府力量的削弱,以致无法安内攘外,最终引发了魏晋南北朝长达三百多年的分裂混乱局面。长期的战乱在刺激规模性组织——庄园进一步发展的同时,也推动宗教运动向佛教热和寺院金融极度膨胀的方向发展,而大乘佛教普渡众生,拯救生民于水火的观念,使其有利于突破家庭、民族、种族的狭隘视野的限制,有利于实现全社会的合作,因而赢得了全社会的广泛支持,并享受不拜君亲,不受世俗法律管理,不服兵役,不向朝廷纳税等特权(类似近代在华西人的“通商口岸”),成为远超政府、世族的对民众最具保护力的社会组织。而太平盛世下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尤其是适合小农使用的曲辕犁在唐中叶后的普及,又提高了小农对庄园的竞争优势,并与唐中叶后最终瓦解了庄园经济,由此导致了佛教热的降温和寺院金融的衰败。
27日上午,题为“明清山西商人多层次的金融体系创新及启示”的讲座开讲.周教授指出, 中国的金融业很早就有了信用借贷和质(抵)押借贷两种信用方式,信用借贷主要局限于王公贵族势力所能控制以及家族势力所能影响的范围内;质(抵)押放款则主要局限于贵族富豪之家对周边无密切血缘、亲缘关系的范围内。南北朝以前,两种信用方式不分伯仲,甚至质(抵)押放款超过信用放款。南北朝以后,寺院典当异军突起,开创了向广阔社会范围内的民众尤其是底层民众大胆进行质(抵)押贷款的新局面。及至明清,典当业的发展遇到了瓶颈。大量无地少地的农民到了城里,需要谋生;中小微企业的发展需要融资,但是缺乏抵押品,这就为信用放款的创新提供了契机。明清以后,以晋商为代表,突破了(质)抵押放款的限制,相继创立了印局、钱庄、账局、票号等各类金融机构,将信用放款的作用大大发挥。这些机构按照主要业务、主要客户群和面临风险的特点,分别设计了不同的风险规避手段,建立起普惠性的金融体系,满足了社会各阶层的资金需求,推动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两场讲座最后部分均安排了互动环节,周教授分别回答了部分提问者的问题,赢得云大广大师生的阵阵掌声。
作者: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