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 祁 祥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教授)
35年前,当我第一次在大学课堂上学习政治经济学理论的时候,马克思有关“人的全面发展的学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30多年之后,当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改革,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时,我感到一种久违的亲切。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即是中国改革的目标,也是人类发展的终极目的。2014年的“两会”,也必然继续聚焦于“人的全面发展”、“民生”等问题。
在我看来,人的全面发展是一个内涵非常丰富的概念。它包括所有个人在生活上的富足、精神上的富有、体魄上的强健;它包括所有个人在法律范围内对权利的行使,对责任的担当、对社会的奉献、对文明的遵循和对法律的敬畏;它包括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共生。由此可见,人的全面发展是与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文明等全面发展相统一的发展。这也正是此次十八届三中全面所强调的全面深化改革的基本内涵。
始于36年前的改革开放,开启了国人对幸福美好生活的憧憬与热切追求。中国以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8%,其高速增长期持续的时间和增长速度均超过经济起飞时期的日本和亚洲“四小龙”,创造了人类经济发展史上的奇迹。
然而,伴随着GDP的增长、经济总量的增大和国力的增强,我们也看到目前社会上普遍存在的、以人为核心所凸显的以下三个严重问题:
首先,从人与人的关系来看,不平等现象加剧,社会矛盾增多。
居民收入增长滞后于GDP的增长,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比重偏低,贫富差距不断拉大,社会矛盾明显增多,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生态环境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突出。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我国的基尼系数从2003年的0.479到2008年的0.491,再到2013年的0.473。虽然数据有起有落,但仍然保持在高位。一些专门研究收入分配的学者认为,因为一些隐性收入没有考虑进来,以上数据实际上可能被低估。但即使不考虑隐性收入的因素,我国的基尼系数也已经超过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
其次,从人与社会的关系来看,公民的素质下降,道德水准滑坡。
我曾经非常信奉“衣食足而知荣辱,仓廪时而知礼节”的古训,但在我们的经济总量不断超越发达国家,人们的住房越来越大,食品越来越好,生活越来越舒适,国外名牌产品的购买力不断攀升甚至跃居全球第一的同时,社会上出现的许多让人无奈、让人悲哀、让人愤怒的不文明、反文明的事例,包括一再发生的在公交车、地铁、飞机等公共场所的斗殴,一再挑战社会公德底线的假冒伪劣和坑蒙拐骗,一再出现的对需要救助者的冷漠等社会现象,让我们不得不深刻反思:到底是我们的古训错了,还是我们这个社会错了?当“老人摔倒了该不该扶”都成了一个全社会讨论的话题时,当“不要与陌生人说话”成为孩子成长中的谆谆教导时,当“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还是稀缺资源时,当一个社会的公民缺乏基本的安全感和信任感时,何谈社会和谐?何谈人的全面发展?
再次,从人与自然的关系来看,生态环境恶化,人们的自然生存环境质量下降。长期以来,我国采取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导致经济的增长以资源的大量消耗和环境的过度破坏为代价。大量研究表明,我国因工业化所引起的环境污染速度已大大超出工业化自身的速度,水土流失加剧、森林资源锐减、地下水位下降、大气污染严重,现在许多地方已经到了人们不得不与PM2.5每天亲密接触的地步。各种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逐年上升,人们的自然生存环境越来越恶劣,让我国持续面临三重挑战:一是人们的健康受损,导致隐形的和显性的医疗费用上升,加剧业已非常紧张的医疗资源的消耗,二是影响和威胁中国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三是受到国际社会的舆论压力。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大都与市场化改革不彻底、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失当、政治体制改革滞后等密切相关。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从“人的全面发展”的角度,提出了今后改革的宗旨、动力、任务和目标,我认为这是全会最大的亮点之一。今后的改革,不管是经济领域,政治领域,还是社会领域、文化领域和生态文明领域,都必须紧紧围绕这个核心来进行。为了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我们应当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特别是在经济、政治、社会等方面进行深入的改革。
第一, 经济体制改革。发展仍然是硬道理,没有发展就没有人民富裕的先决条件。而在现有资源禀赋约束下加快经济发展,提高效率的正确途径就是要真正做到让“资源配置的效率”说话,而不是让资源使用者的“身份”和“地位”说话。在资源配置中强调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将有助于解决经济发展中的诸多失衡和低效问题,包括区域发展的不平衡、严重的产能过剩、稀缺资源的浪费等,由此“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第二, 社会体制改革。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也日益突出。这里既有历史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制度和政策方面的缺陷。例如,中国的财政分权体制以及地方政府可用资源与社会支出责任的不协调,导致在社会福利事业方面各地方的人均政府开支存在很大差异,进而造成了人们在获得服务方面的巨大差别。这些差别进而导致了就业机会以及最终收入的不平等。再如,一些制度安排和政策人为加剧了不平等,如因户籍制度造成城乡居民的社会权利不同。这种深层次的不公平问题如果不能得到根本扭转,势必会危害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解决这一问题,涉及到经济、金融、自然、社会、政治等各个方面,而就当前来说,亟需在建立以完善的社会风险管理制度安排、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核心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和突破。
第三,政治体制改革。目前社会上出现了许多值得我们重视和深思的现象:越来越多的学生毕业选择报考公务员,越多越多的有钱人选择移民海外,越来越多的海外留学人员归国愿意选择去国有企业而非私营企业或者个人创业,越来越多的商人抱怨“设租”、“寻租”这一商业环境的常态化……如果政府这支“看得见”的手总是闲不住,那么,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就不可能有效发挥作用;如果不改变以GDP评价政府官员政绩的做法(2013年12月9日《中组部发布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从制度层面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希望这一点真正能够落实),那么,以对环境的掠夺和破坏为代价来获得经济增长的顽症就不可能得到遏制;如果靠腐败和商业贿赂能做到一本万利,那么,没有人愿意去承受创新可能带来的巨大风险;如果玩“空手道”能使人一夜暴富,那么,谁也不会甘愿辛苦地靠钢筋、水泥等实体经济赚钱;如果民主法制不能成为维护经济正常运转的基本保障,那么,谁也不敢对未来进行投资和经营。如果“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问题得不到根治;如果不能真正做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如果不能真正“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就不可能建立起真正的市场经济体制。由此可见,政治体制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就像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邓小平所强调的那样:“政治体制改革同经济体制改革应该相互依赖,相互配合。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因为首先遇到人的障碍”。“我们所有的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还是取决于政治体制改革”。
总之,我们要“通过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让改革之路更加顺畅;要“通过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要“通过建立社会公平的保障体系,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最终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转自《经济科学》2013年第6期,略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