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货币政策工具包括存款准备金制度、公开市场业务、再贴现、再贷款、利率政策、以及汇率政策。由于中国利率水平尚未完全市场化,且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存在缺陷,向西方国家一样仅仅通过控制基准利率来准确调控市场利率是很难实现的,所以这些货币政策工具既包括对于基础货币的控制工具,也包括对基准利率的控制工具。
存款准备金制度是1983年国务院在《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中提出,专业银行吸收的存款要按一定比例存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于1998年3月改革了存款准备金制度,合并了法定准备金账户和备付金存款账户。规定法定存款准备金由法人统一缴存,将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由13%下调到8%。2004年4月25日,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金融机构适用的存款准备金率与预期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状况等指标挂钩,对资本充足率低于一定水平的金融机构实行相对较高的存款准备金要求,建立起正向激励与约束机制。
公开市场业务是指中央银行吞吐基础货币,调节市场流动性的主要货币政策工具,通过中央银行与指定交易商进行有价证券和外汇交易,实现货币政策调控目标。中国公开市场操作包括人民币操作和外汇操作两部分。公开市场业务开始于1996年4月,后因流动性问题,暂停公开市场业务。1998年5月恢复公开市场业务。1999年以来开市场业务操作已成为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日常操作的重要工具,对于调控货币供应量,调节商业银行流动性水平,引导货币市场利率走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01年开始,现券交易和回购交易共同成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的主要工具。公开市场业务成为央行调控货币供应量的重要手段。
再贴现是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将已贴现的、所有的未到期商业票据向中央银行转让,以提前获得资金的行为。中国的再贴现业务从1981年开始试办,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调控机制逐步完善。作为重要的货币政策工具,再贴现利率的变化已成为货币政策导向的重要信号。
再贷款是中国人民银行实现货币政策目标最重要,最有效的一种间接调控手段之一。中央银行贷款投放的是基础货币,具有信贷倍数扩张能力,因此,中央银行再贷款的增加或减少,直接影响着专业银行的放贷能力。
利率政策是中国货币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货币政策实施的主要手段之一。利率工具主要有:调解中央银行基准利率,包括再贷款利率,再贴现率,存款准备金利率,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调整金融机构法定存贷款利率;制定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浮动范围;制定相关政策对各类利率结构和档次进行调整等。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推进,作为货币政策主要手段之一,利率政策将逐步从对利率的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转化。利率作为重要的经济杠杆,在国家宏观调控体系中将发挥更加重要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货币政策的宏观调控方式大体经历了两个阶段,从开始的行政命令的直接调控,转变到使用货币政策工具的间接调控。
(1)行政手段的直接调控(1979-1997)
革开放初期由于没有完善的市场体系,因此依靠市场的间接调节也就无从谈起,这个阶段货币政策主要是行政命令,通过制定指令性计划、下达行政命令来实现政府的货币政策,通过对指标、贷款规模和现金发行量的控制来达到调节经济的目的。这个阶段货币政策带有浓厚计划经济的影子。货币政策的主要方法是:当经济过热时,政府压缩信贷规模和货币投放,当经济萧条时,扩大信贷规模和货币投放。这种调控方式完全是直接对于信贷和货币投放的控制。
(2)货币政策工具的间接调控(1998至今)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以及金融市场开放程度的扩大,直接融资在市场中所占比例逐年上升,单纯依靠行政手段管理信贷规模来直接对货币供应量控制已经不能满足市场的需要。于是,中央银行对金融的宏观调控由以信贷规模为中介目标和操作目标,改为调控货币供应量和基础货币。中国人民银行从过去依靠贷款规模指令性计划控制,转变为根据国家确定的经济增长、物价控制目标和影响货币流通的各种因素,综合运用利率、公开市场业务、存款准备金、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间接调控货币供应量,以保持币值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货币政策方式的转变充分发挥了市场经济的优势,提升了货币政策调控经济的灵活性。
1998-2002年中国经济受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影响,出口增长猛烈下滑,总需求不足突现出来。1998年CPI首次出现负值,-0.8%。经济出现了通货紧缩,针对这一问题,配合国家的积极财政政策,中国人民银行采取了稳健的货币政策。取消商业银行贷款限额控制,给商业银行充分的贷款自主权,两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同时改革存款准备金制度,灵活运用利率手段,连续多次降息,推进货币市场发展的基础上,努力扩大公开市场操作,调整信贷政策,加大信贷支持。
2003-2006年受固定资产投资高速增长和经济高增长的拉动,各类物价指数上涨较快、能源、交通供求矛盾突出,通货膨胀压力加大。面对通货膨胀问题,中国人民银行继续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货币政策工具运用更加灵活,通过中央银行的“预调”和“微调”,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稳定的金融环境。2003年8月起,五次上调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两次上调外汇存款准备金率,并实行差额存款准备金制度,灵活运用利率手段,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下调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积极调整住房信贷政策,加强了对房地产信贷的管理和引导等。人民银行通过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吞吐中央银行票据加大了对基础货币的调节和控制。
由于财政和货币政策的单独使用和松紧搭配都是对总需求产生影响,因而所有这些政策措施被称之为需求管理的政策。
中国的的宏观调控政策组合趋于中性,从2004年开始实行稳健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这种中性的宏观调控政策组合反映出现实经济的复杂性,政策制定者需要对具体行业、具体阶段进行适当调整。考虑到宏观经济政策的时滞问题,无论是内部时滞还是外部时滞,对于宏观经济政策效果发挥正常效果都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单一的财政和货币政策组合不能实现对于经济的微调,也会由于时滞的影响给经济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而混合的财政和货币政策组合对于经济的调控更加灵活,可以根据具体经济结构和经济走势,实行稳健趋紧或稳健趋松的宏观经济政策,实现对经济行业、经济走势的微调,实现经济的平稳发展,防止经济出现大起大落。
(张延:北大经济学院经济学
系教授、博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