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在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的同时,宣布扩大金融机构存款利率的浮动区间上限,即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2倍调整至1.3倍。这项举措标志着利率市场化改革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有观点认为,当前利率改革只剩下了最后一公里,或者说只剩了“最后一跃”,利率改革胜利在望,待存款利率完全放开之后,利率改革将大功告成。事实上,这一说法未免过于乐观。不管是从改革的特征还是从改革的目标来看,利率改革都任重道远。
首先,从利率改革的特征来看,存款利率的放开是最难迈的一步,也是经过实践证明的利率改革过程中最难啃的骨头。从美国的情况来看,尽管美国有较为完备的制度环境和适应能力较强的金融机构,但其存款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仍经历了漫长的16年。1970年6月,美国开始放松对大额可转让存单(CD)的管制;1980年3月正式颁布法律,分6年逐步取消对定期存款利率上限的管制,即取消Q条例;1986年4月,取消了储蓄账户的利率上限,这标志着美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完成。即使美国在放开存款利率管制时不可谓不谨慎,利率市场化之后也仍出现了处于竞争劣势的小银行纷纷倒闭的局面,1987年至1991年,美国平均每年倒闭的银行高达200 家。
和美国相比,中国的存款利率市场化具有两个不利因素:一方面,中国的制度环境尚不完善,尚缺少保护存款人利益的存款保险制度;银行的定价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也不尽如人意;另一方面,中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正好赶上了互联网时代,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如互联网货币基金的兴起使银行在存款业务上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也在一定范围内形成了存款利率的自由化,这也推动人民银行加快了放开存款利率的步伐。以上两个因素决定了我国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风险更大,步伐更快,任务更为艰巨。
从利率改革的目标来看,利率市场化的目的是最终实现利率在资金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政府放松对利率水平的直接管制,无疑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发挥利率作用的重要前提和必要条件;但利率管制的放开并不是利率起到优化资金配置作用的充分条件。利率改革之难在于它从来不是一项独立的改革,而是复杂系统工程中的重要一环。只有配套工程全部到位,利率才能真正地在资金配置中起到基础性作用。
具体来说,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配套工程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货币政策层面的配套工程。利率改革要求中央银行培育基准利率,健全利率调控框架,理顺利率传导机制,在条件具备时将调控手段从数量型调控转变为价格型调控,将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从货币供应量转为利率。目前我国的利率体系中尚没有完美的“利率锚”,利率传导机制也不够畅通,因此尚不具备使用利率中间目标的条件。人民银行最近几年在货币政策工具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创新,如推出了公开市场短期流动性调节工具(SLO)和常备借贷便利(SLF)两项短端利率调控工具和抵押补充贷款(PSL)这一中长期利率调控工具。但是,当前这些工具的运行机制仍然不够完善,使用时应注意避免中央银行的操作反而造成利率双轨和资金分配不公平的局面。
第二,金融监管层面的配套工程。一方面,监管当局要重点考虑中小金融机构对利率市场化特别是对存款利率管制放开的承受能力,建立和完善存款保险制度,有效保障金融机构的有序竞争、平稳运营和宏观金融体系的安全性。另一方面,监管当局还应致力于提高监管水平,改进监管方式,为商业银行的发展提供优良的制度环境,消除金融垄断和金融抑制。当前银行的“加成率”和利润率过高现象,是和政策造就的银行的垄断地位及议价能力分不开的;各种通道业务和影子银行业务的兴起,是资金供给方规避存贷比和信贷规模等方面监管措施而产生的金融创新,这些业务使资金的供给链条不断延长,增大了企业的融资成本,使利率不能反映资金的真实供求,也无法起到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
第三,提高微观主体资金需求利率弹性的配套工程。资金需求缺乏利率弹性的微观主体主要是出于以下三种情形:一是偏离利润最大化目标的微观主体,如地方融资平台,政府主导的投资项目,它们对资金的成本不敏感;二是利润率远超资金成本的企业,如房价上升周期中的房地产企业。三是资金周转出现困难或者融资难的企业,如中小微企业和近年来部分处于困境的房地产企业,对他们来讲,资金的可得性远比资金成本重要。前两类,尤其是第一类企业的行为带来的危害重大,它推高了企业的融资成本,加剧了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的问题,更严重的是,它阻碍了利率作用机制的发挥,是导致利率传导机制不畅的重要因素,也是形成经济和金融运行中一些“痼疾”如资金配置缺乏效率、“投资饥渴症“等问题的根本原因。如果这一层面的问题不能得到解决,利率的放开也是形同虚放。
因此,尽管当前贷款利率已经完全放开,存款利率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放开,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乐观地认为利率改革全程已过大半。利率改革任务艰巨,可谓是行百里者半九十。要打好存款利率市场化这一场攻坚战,必须要做到改进货币调控和金融监管手段、建立健全存款保险制度、改变银行业的准入政策和结构、消除微观主体的利率软束等各方面措施齐头并进,其中改变政府职能,消除政府在资金配置过程中的行政性干预则是最重要、也是最艰巨的一项任务。唯有各项配套工程完工,利率作用机制和资金的配置机制才能理顺,利率改革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经济中的诸多顽疾如融资难、融资贵、资金分配不公等问题才能迎刃而解。
(作者系北大经济学院金融学系副教授、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