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两会”有关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问题再度成为大家讨论的焦点,除了大家一直关心的基本养老保险问题,有关个人养老保险市场发展的问题也受到更多人的关注。国务院曾在2014年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指明要“创新养老保险产品服务,为不同群体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养老保障,推动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展”。在互联网金融的冲击下,人们开始重视自身的资产管理,尤其是养老资产的管理。为了保证自己退休后体面的生活,大家在寻找各种途径使自己的养老资产保值增值。因此,对养老问题关注不再仅仅局限于保险公司,而是成为我国众多金融机构所关注的焦点,许多基金公司和信托公司都在开发个人养老产品。如何整合并发展我国的个人养老市场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事实上,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剧,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的养老体系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危机,政府很难依靠自身的力量来解决所有人退休之后的收入问题。因此,世界很多国家在面临老龄化时都不约而同的对国家的养老体系进行了改革,将政府原有的负担分出一部分给企业和个人,通过相关政策来推动个人养老市场的发展,提高个人在退休后的收入水平。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的养老体系改革的过程中,普遍采用了形式不同的个人养老计划。个人养老计划的推出使得居民养老脱离了对政府的依赖,对个人养老产品产生了更大的需求,从而促进了这些国家个人养老市场的快速发展。然而,我国目前的并未建立个人养老计划,那么这种在国际上已经较为成熟的经验是否适合我国呢?
首先,我们先看看其它国家的一些先进经验,这对我国建立自己的个人养老计划并推动个人养老市场的发展有着很重要的参考意义。以美国为例,除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Social Security)和雇主提供的员工退休计划(Employer-Sponsored Pensions)之外,美国退休体系的“第三支柱”个人退休账户(Individual Retirement Account, IRA)也是居民在退休后的主要收入来源。美国个人退休账户自1974年设立以来,至今已经将近40年,个人退休账户无论是从资金量,还是从拥有账户的数量上,都在美国养老金市场中占据重要的位置。截至2013年6月底,美国的个人退休账户资产规模5.7万亿美元,占家庭退休资产的27%,家庭总资产的9.2%,是美国家庭退休资产中规模最大的养老金类别。美国的个人退休账户具有诸多优势。一是享有延税或免税等税收优惠,居民可以将税前工资存入个人退休账户中;二是缴费自由,在最高缴费限额内,既可以根据个人收入确定缴费金额,也可以从企业年金等其他养老金账户中自由转入;三是投资管理自主,个人可根据风险偏好,将资产投资于债券、基金、股票等投资组合。这三点优势为居民将资产存入个人退休账户提供了足够的动力。除美国以外,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以及欧洲很多国家也均有类似的个人养老计划。可见,个人养老计划本身并非仅仅是一种养老产品或是保险产品,而是一种结合税收、福利和收入分配等多方面的顶层设计方案。它可以有效地激励个人在工作期间为自己的退休养老生活进行合理的储蓄,并通过长期的投资来获取稳定的收益。
其次,我们再看看我国目前是否需要设立个人养老计划。我国的老龄化程度已经十分严重。截至2013年底,我国超过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经超过2亿,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4.9%。有专家预测在2050年我国的60岁以上老人将接近5亿,占总人口超过30%。在这种情况下,居民可以采用的养老方案并不多。除社保以外,“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对大多数人来说还难以拥有。截至2014年3月底,我国仅有6.8万家企业的2112.05万人加入了企业年金。更多的人只能依靠政府提供的社保和自我储蓄的方式来增加退休收入。这一方面会造成人口老龄化下政府负担加重,另一方面个人投资的收益率通常会面临较大的波动率,可能会造成退休后收入降低。而个人养老计划则可以缓解这些问题。原因有三:第一,个人养老计划可以为一些无法享受企业提供的企业年金的人员提供更好的退休保障;第二,个人养老计划中的资产不仅可以降低了职工退休后收入不足的风险,也能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第三,个人养老计划总投资额的增加也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养老市场甚至金融市场的发展,提升了我国的经济实力。因此,设立个人养老计划对于我国现阶段的养老保障体系而言十分必要。
最后,我国的养老市场在现阶段是否具备了建立个人养老计划的条件?从市场的角度来看,中国人寿养老保险公司推出一款“养老保障管理产品”,起购门槛仅为1000元,预计年化收益率达到了7%。这立刻吸引了众多投资者,目前已经发售四期,基本上每期产品都是“秒杀”。这款产品虽然是某人寿保险集团下属的养老保险公司推出的产品,但其中并没有“保险”二字,其本质是一款理财产品。这说明我国的养老市场参与者们已经意识到养老问题不应当仅仅靠“保险”来解决,而是需要更多的“保障管理”。这也正是个人养老计划的关键所在。市场的认可还需要政策的扶持。保险新“国十条”在近期的推出恰好提供了相应的政策支持,有利于在我国现有的养老保障体系中建立个人养老计划。
面对我国老龄化下居民养老问题,单纯靠政府和企业肯定是无法解决的,必须加快发展个人养老市场,利用资本市场的力量来满足居民的养老需求。而个人养老计划则是发展个人养老市场的催化剂,可以利用税收优惠激励政策、自由的缴费制度和灵活投资管理等措施来吸引个人投资者。通过个人养老计划,居民可以更好的接受长期资产配置的理念,真正实现养老金与资本市场的相互依存关系,让绝大多数人通过个人养老计划提高退休后的养老收入。同时,依靠个人养老计划,可以引导我国的养老市场从“保险”向“保障管理”过渡,推动我国个人养老市场向正确的方向发展。
(作者系北京大学
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副教授、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