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博士后)
生态文明建设关乎发展大局,关系人民福祉,关系国家未来。中国经济的崛起为世界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伴随着能源短缺和环境污染等现实问题,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也面临一定的绿色壁垒。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美丽中国建设上升为基本国策,建设生态文明的美好家园已经成为全社会共识。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绿色产业已经成为了促进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国际上,绿色金融包含绿色贷款、绿色私募股权和风险投资基金、绿色ETF、绿色共同基金、绿色债券、绿色银行、绿色保险等金融机构和融资产品。绿色债券作为绿色金融领域大力发展的融资工具,对于调动金融市场关注和服务于绿色经济,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向环境友好、绿色生态和可持续发展方向转变,实现美丽中国的建设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一、当前发展绿色债券的政策及实践回顾
国际层面,2015年12月12日,全球主要国家在巴黎达成了《巴黎协议》,标志着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正在形成。这一协议于2016年11月4日生效。2016年8月全球G20杭州峰会上,我国首次将绿色金融列入了G20议题,由中国发起的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向杭州峰会提交了第一份《二十国集团绿色金融综合报告》,《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公报》也第一次将绿色金融写入G20公报中,明确提出要“支持本地绿色债券市场发展,开展国际合作以推动跨境绿色债券投资”。
国家层面,2014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成立绿色金融工作小组,发布《构建中国绿色金融体系》报告,积极宣传推广绿色金融理念,进一步提升金融机构、企业以及社会大众的环保意识,同时推动构建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的政策框架。2015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金融学会成立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旨在推动绿色金融业务交流和研究。2016年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对绿色金融的发展蓝图再一次做了描绘,对包括绿色信贷、绿色证券市场、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各要素的绿色金融体系的构建提出了发展发向,标志着我国的绿色金融发展迎来了更为完善的“顶层设计”。
交易所层面,2016年,证监会还指导沪、深交易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试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业务试点的通知》,明确了现行公司债规则框架下推进交易所绿色债券试点工作,融入了国家绿色债券的重要原则,充分采纳国内外绿色金融领域专家的意见,提出绿色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信息披露要求。同时,沪、深交易所均对绿色债券的申报受理及审核建立专门“绿色通道”。
市场层面,在相关政策的推动下,近几年来我国绿色债券市场迎来年快速发展。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师北屯热电新建工程发行“14穗热电债”,通过合理的债券结构设计和完善的偿债保障措施,吸引了大量机构投资者认购。2014年5月,银行间市场核准发行了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附加碳收益中期票据在银行间市场成功发行,发行规模10亿元,有力支撑了低碳绿色经济的发展。截至2016年,中国境内“贴标”绿色债券累计发行49只,规模为1985.3亿元,绿色资产支持证券67亿元,境内主体在境外发行绿色债券规模约为46亿美元,合计共2369亿元。而同期,全球绿色之前发行规模约为915亿美元,中国占同期世界绿色债券发行规模约为37.24%,居世界首位。
二、当前发展绿色债券的现实问题
尽管我国运用金融工具创新、发展绿色债券取得了可惜成绩,但是与国际成熟市场相比,我国绿色债券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市场规模还较小、市场主体还不成熟、市场制度还不完善、市场体系还不健全,制约市场进一步发展的因素仍然存在。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些方面:
第一,绿色债券的第三方认证还需进一步明确标准。目前政策层面鼓励第三对绿色债券进行认真,但是仍存在不少问题,比如各认证机构采取的认证标准不具体、不统一、不透明,认证工作偏重于形式评估、缺少定量评价指标体系,实质性认证相对欠缺。目前的第三方认证报告有的仅对是否符合监管政策做结论,认证中少有对环境效益做定量分析,导致对具体项目绿色程度缺乏判定结果,不同项目之间的认证结论难有参考借鉴。
第二,绿色债券统一监管规则和监管体系亟需建立。目前绿色债券市场仍然属于多条管理,债券市场分割,导致流动性不高。各部门在募集资金用途、第三方认证、支持项目目录、备案或审核优先与否等方面,仍存在一定政策差异。所以,统一的绿色债券市场监管规则和监管体系需要尽快建立,否则等市场发展越来越大,统一规则和标准就更加困难,成本更高。
二、进一步推动绿色债券市场发展的政策建议
绿色债券发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是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加快发展绿色金融的重要内容,也是债券市场支持绿色产业,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展望未来,建议从以下几方面着力。
第一,统一绿色债券认证标准。建议在《中国绿色债券项目支持目录》、《绿色债券发行指引》的基础上,结合国际通行的认证标准,实现绿色债券市场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进一步规范第三方认证市场,加强对认证机构、评级公司等第三方专业机构的监督,提升中介服务主体的质量。
第二,建立健全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建议要求绿色债券发行人及时向投资者披露重大事件、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绿色项目资金使用效率、项目进展、预期收益等内容,对伪造信息的上市公司和发债期企业进行严厉处罚。
第三,建立各方协调配合的绿色债券审核监管部门。建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协调环保部共同建立绿色债券审核委员会,专门负责绿色债券的审核工作。同时由具备较强稽查执法力量的证监会统一履行绿色债券市场的监管执法职能,对绿色债券市场进行事前和事后日常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