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最近,企业税收负担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天津财经大学的李炜光教授调查发现,认为税收负担很重和较重的企业家比例很高,达到87%,认为较轻和很轻的仅占1%。李炜光直言不讳地批评中国征税过重,40%的税负如果让企业都老老实实交税,基本上都处于死亡的边缘,这就是“死亡税率”。
福耀玻璃董事长曹德旺就中美两国在土地、能源、劳动力等方面的差异进行了分析,他指出“中国制造业的综合税务比美国高35%”,并认为这是中国“现在制造业踟蹰不前”的原因之一。
其实,要求减税的呼声很早已有之。别的不说,笔者在2004年就曾呼吁过减税[i],但直到现在减税也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企业的税收负担依然很高。在我国,对企业实行减税是一件很难的事情。这是因为:
一、税负是轻还是重看法不一样
“死亡税率”的说法遭到了官媒和相关部门的联手反驳。《环球时报》2016年12月21日刊发评论《中国宏观税负不算高,死亡税率太夸张》。同一天,一位税收权威人士发表文章称,“死亡税率”之说严重误导了社会公众,“事实上,我国宏观税负近些年来一直稳中有降,特别是一系列减税降负措施的陆续出台,企业的税负大大减轻。”他提供了一些数据:按照IMF统计口径测算,2012—2015年我国大口径税负(政府全部收入占GDP的比重)接近30%,远低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42.8%,也低于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33.4%;2012-2015年我国中口径税负(税收收入和社会保障缴款之和占GDP比重)23.4%,而2014年OECD国家平均水平为35.5%;2012-2015年我国小口径税负(税收收入占GDP比重)18.5%左右,并逐年下降,而2013年发达国家为25.9%,发展中国家为20.4%。[ii]这是巧妙地将数据作了有利于自己观点的解读。
其实,对他选择的2012-2015年数据认真分析下来也可以得到不同的结论:第一,小口径税负(18.6%、18.6%、18.5%、18.2%)虽然有所下降,但降幅很小,每年只有0.1个百分点;第二,中口径税负(23.3%、23.4、23.5、23.3%)先升后降,基本持平,没有下降;第三,大口径税负(28.2%、28.6%、28.8%、29%),逐年上升,每年0.2个百分点;第四,中国大口径税负扣除了土地出让金,如果加上土地出让金32,547亿元,2015年税负是34%左右,这高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
企业负担不仅在于税收,而且还要考虑到政府收费。据清华大学白重恩教授的测算,中国五项社会保险法定缴费之和相当于工资水平的40%(其中企业缴32%,雇员缴8%),有的地区甚至达到50%;我国的社保缴费率在全球181个国家中排名第一,约为“金砖四国”其他三国平均水平的2倍,是北欧五国的3倍,是G7国家的2.8倍,是东亚邻国的4.6倍。[iii]
企业缴费项目太多。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在接受媒体专访时说,光他们公司就要交500多种费,2016年从1月到11月份,已经缴了4000多万元。针对娃哈哈反映的情况,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委托浙江省等25个省(区、市)财政、价格及其他有关部门核对娃哈哈集团及所属企业的缴费情况,并采取与企业座谈、查账对表等方式逐笔核对。经过初步核对,该集团2015年有支出数据的实际缴费项目为317项,缴费金额7412万元。本文且不讨论核对得全面准确与否,一个企业缴费即使只有317项也实在太多。其中已经缴纳的很多费用不应该由企业来负担。例如,计量检定费属于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虽然是国家批准设立的,但应当加以清理废除。质监部门进行货物检测等具有普遍性质的服务,并非什么“特定服务”,其所需要的成本费用是普遍性的税收;对此,社会成员已经通过税收进行了支付。其实,计量检定费有点类似于警察查酒驾时收取酒精含量测定费,不应该另立名目重复收取。格力集团董事长董明珠还举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作为例子。国家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人数1.5%)的用人单位,按其差额人数征收保障金。格力有员工8万人,要安排上千位残疾人就业才能免缴保障金,由于安排的残疾人数不达标,格力每年都要缴纳数千万元的保障金,这是一笔沉重的负担。
二、减税方案很难得到各个部门都同意
减税可以为企业摆脱发展困境,是积极财政政策发挥作用的关键措施。但是,减税的直接效应是降低财政收入。目前,国民经济进入新常态,财政收入增速已经下滑,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这五大任务都需要财政提供资金加以支持,财政税收部门想方设法抓增税,对于减税之事不积极也是可以理解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减税的力度如何设定?如何做到既减轻企业的负担,又不至于大幅度降低财政收入,这考验着减税方案设计者的勇气和智慧。
现阶段企业负担问题错综复杂。减税从征税开始减还是从缴费开始减?从实体经济减起还是从虚拟经济减起?从大企业减起还是从中小微企业减起?对于这样复杂的财税体制改革,由财政部来做顶层设计,但涉及国家治理不是财政部一家能解决的,而需要各个相关部门一起协商、共同推进。由于涉及很多部门,设计出一个切实可行的科学方案,而又得到相关部门和企业的认可,难度之大可想而知。
三、减税操作困难重重
减税是说时容易做时难。多少年来大家都呼吁减税,但喊了多年却一直没有实质性进展。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认为,减税当然是对的,但就怕落实,因为它不好操作。[iv]
我们近几年说的“结构性减税”常被解释为“有减有增”或“有增有减”,最终结果是减税还是增税并不明朗。更重要的是,不少减税政策在落地过程中,因为各种阻碍,效果大打折扣,摊到企业身上的实际利好并不明显,企业对减税这种改革“红利”的获得感不强。
以“营改增”为例。经过多年的方案设计磨合,2012年在上海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始实行营改增试点,2016年5月全国在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四大行业全面推开,逐步实现对所有货物、服务的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的全覆盖,并要求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全面推开后,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除此之外的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税率为6%。此外,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李克强总理在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营改增要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2016年将比改革前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5000多亿元。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少企业反映税收出现了不减反增的现象,同时更换税票统计还增加了系统设备成本和人力成本等。
后来,税务总局的领导同志也承认,企业的情况千差万别,出现税负波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投资周期、资本构成、管理情况、政策熟悉程度等多种因素都会产生影响。税制改革很难做到在同一时间段内所有企业税负都是降低的。
四、总结:应该实行减税政策
减税有利于稳定国民经济增长,是供给侧改革的“牛鼻子”,更是当前面临严峻转型压力的中国经济所亟须的改革红利。虽然减税的方案设计和实际操作难度很大,但我们不要知难而退,而要迎难而上,减税降费和税制改革的时间表应该越快越好。而如何让减税政策灌溉到点,更好地让企业享受到减负带来的好处,增强减税这种改革红利的获得感,是最重要也是最棘手的环节。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2017年要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减税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措施。要发挥改革的牵引作用,认认真真减税,实实在在降费,带动经济稳定、可持续增长。但是,如何实行减税降费呢?
要让社会真正感受到减税的好处,最直接的办法是从我国的主体税种——增值税入手。要加快增值税改革步伐,简并并下调税率。可以将增值税的两档基本税率(17%和11%)合并为一档,并确定为11%以下的水平,比方说10%左右;两档低税率(13%和6%)合并为一档,并确定为低于6%的水平,比方说5%左右。增值税是我国的第一大税,增值税率的大幅下调可以有效地起到宣告效应,让减税政策更加明显,也让积极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力。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也有减税空间:比如,特朗普政府准备将美国的企业所得税从35%降至15%至20%的区间,我国企税的最高税率也可以降为15—20%;我国小微企业的标准认定可以进一步放宽,同时结合调低税率或者减免税等优惠政策为企业减负;我国可以考虑加大科技企业经费税前扣除,延长亏损企业的抵扣时间,等等。
“降费”方面也值得重视。我国现阶段的各类政府收费、政府性基金等都有调降的潜力,而且这样做对规范政府收入秩序、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大有好处,应当成为重要的政策选项。例如,社会保险费的费率太高,应该适当降低,将企业缴纳的费率从工资总额的20%降低到10%左右。财政应该与有关部门研究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行政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要逐一分析,没有必要存在的就取消;有必要存在的也应该研究下调的力度;与此同时,在财政部网站公开中央和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财税部门要依法依规收税,努力把各项支持企业发展和增强企业活力的减免税政策落实到位。对各种收过头税的行为,一经发现,必须依法依规对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严肃查处。组织收入再困难,也不能逾越这条红线。
参考文献:
[i]Wang Dashu:“Tax burdens in China(中国税收负担问题)”, in Fraser and Xu (eds.),China in the New Era,RMIT Press, Melbourne,2004
[iii]吴秋余:“社保不是万能的”,《 人民日报 》,2015年01月10日04版。
[iv]高培勇: “减税,话好说事难做”,《小康》, 2016(1):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