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活力”是一个十分引人注目的概念。李克强总理在3月5日的报告中提出,疫情面前我们“注重用改革和创新办法,助企纾困和激发活力并举,帮助受冲击最直接且量大面广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难关。”“去年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进一步增强。”今年的主要任务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在谈到政府建设时再次提到,“要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推进改革开放,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根据统计,在今年官方发布的报告摘要中,“活力”出现了10次。
对于有着深刻计划经济记忆的中国人来说,“活力”并不是一个寻常的词汇。至少在经济意义上,计划经济几乎就是“僵化”的代名词。从这个角度来说,“活力”在政府报告层面出现的频次,反映了改变现状的呼声,显示了改革意愿的强弱,也刻画了改革的思想史进程。通过对改革开放以来历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活力”的词频统计,可以直观地发现,40多年来有两个明显的“活力”高峰,一个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另一个是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大之后。如果再加上一个小高峰,则是1992年之后。这几个阶段恰好是改革开放最重要的时间节点,也是思想最为开放活跃的历史时期,社会活力蒸蒸日上,破旧图新蔚成风气。
在历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不同阶段的“活力”所附着的主体也有所不同。1981年第一次出现“活力”——“三年来逐步扩大企业自主权,推行经济责任制,贯彻执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并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发挥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这些初步的改革,使企业增加了活力……”这里的企业是国有企业。1984年第二次则是“大大调动了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使科研单位本身有了活力”,指的是科研单位的活力。到了1985年至1987年的第一个“活力”高峰,已经涉及到“体制”、“地区”、“城市”、“创造”等多个面向,不过最为集中的仍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活力问题。事实上,在所统计的全部143次“活力中”,明确指向“企业”的有37次,占总数的1/4强。其中33次出现在2000年之前,要么明确写“国有大中型企业”,要么从上下文推断也是国有企业。可见,改革开放的前二十年间,国有企业缺乏活力始终是困扰中国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之一。
进入21世纪之后,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活力”的主体在表述时逐渐产生了变化。2008年,“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明显增强”,不再用“国有企业”的概念。2009年,“我们的信心和力量……来自运行稳健的金融体系、活力增强的各类企业和富于弹性的宏观调控政策”,“各类企业”说明企业已经不仅仅是国有企业。2012年,“落实并完善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科技型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活力”,在政府工作报告的历史上首次关注了小微企业的活力问题。
一个更为重要的变化是,我们今天常见的“市场主体活力”、“市场活力”开始成为政府工作报告的固定用法。2010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第一次出现“市场活力”——“坚持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激发市场活力”。2014年尤其值得关注,在这一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两次提到“市场活力”,首次提到“市场主体活力”并出现在两处表述中——“破除制约市场主体活力和要素优化配置的障碍”、“由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报公示制度,让市场主体不断迸发新的活力”。此后,“市场活力”和“市场主体活力”成为历年政府工作报告的高频词,自2010年至2021年的十二年间,“市场活力”出现12次,“市场主体活力”出现13次,有关市场的“活力”讨论成为21世纪前二十年中国经济发展最重要的话题之一。“企业活力”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不再出现,完全由“市场主体活力”所取代。
从“企业”到“市场主体”,反映了改革开放四十多年中国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变迁。前二十年中,计划经济的色彩尚未完全褪去,国有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国企无活力,经济难发展。激发国有企业活力,无疑是那个历史阶段首当其冲的任务。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各种非公经济日新月异地涌现发展,国有企业不再是经济体系中的唯一存在。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全球经济衰退,中国也逐渐进入改革的深水区。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首次提及“新常态”。同年9月,李克强总理在夏季达沃斯论坛上提出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双创理念。中国的经济结构和市场结构在新环境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产业形态和组织形式都在不断创新,参与经济建设和市场活动的主体日趋多元化,已经绝非用“企业”一词就能概括。这正是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反复出现“市场活力”和“市场主体活力”的根本原因,同时也反映了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因时制宜,顺应经济发展规律的科学指导精神。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提出““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内涵丰富,意义重大,需要深刻理解和积极实践。
首先,“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是“六稳”、“六保”的基本内容。“六稳”指的是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六保”指的是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就是为了“保市场主体”。市场主体保住了,就业、民生、基层就能稳定,投资就能持续,预期就能向好。这既是“六稳”、“六保”的应有之义,也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其次,“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在要求。在现代经济体系中,供给侧体现为数以亿万计的市场主体。市场主体没有活力,供给侧就陷入停滞。中低端产能过剩,高端产品供给不足,核心问题是没有激发市场主体的创造力。而创造力来自于更少的约束和更多的激励,因此才需要“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再次,“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是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关键动力。刘鹤副总理在谈到“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时曾经指出,从供给能力看,我国储蓄率仍然较高,拥有全球最完整、规模最大的工业体系和完善的配套能力,拥有1.3亿户市场主体和1.7亿多受过高等教育或拥有各种专业技能的人才,研发能力不断提升。巨大的市场主体规模和较高的市场主体素质水平,是国内大循环的坚强基础,是国内国际双循环的不竭动力。
最后,“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是“十四五”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十四五”时期要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增长潜力充分发挥,国内市场更加强大,经济结构更加优化,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的主要目标,归根结底是要发挥市场主体的潜力,调整市场主体的结构,提升市场主体的创新能力,提高市场主体的现代化水平。“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就是要尊重供给侧和需求侧,就是要发挥市场主体的自主能动作用。“民自为市”,经济社会得以自发顺畅运转,这是任何困难都无法阻挡的力量,是顺利完成“十四五”任务和实现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重要保障。
张亚光
经济学博士,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长聘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经济学院副院长,北京大学学位委员会理论经济学分会委员,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工作委员会委员,欧洲经济思想史学会会员。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经济思想史、经济学学术史。在China Economic Review、《中国经济史研究》、《北京大学学报》、《经济学动态》等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多篇文章,出版《中国民营企业启示录》、《千年金融史》、《美国商业简史》等多部著(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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