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做了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数字化发展,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营造良好数字生态,建设数字中国。
数字经济是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重要载体、以数字技术应用为主要特征的经济形态。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以数字经济为代表的新动能加速孕育形成。2019年我国数字经济增加值达35.8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36.2%。但也应当看到,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仍然存在差距,同期德国、英国、美国数字经济占GDP比重分别达到63.4%、62.3%和61.0%,我国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仍然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数字技术不仅仅是经济发展的新动能,更在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传统的治理模式和“人海战术”已越来越难以适应现代治理的需要,必须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变革治理理念和治理手段,依托大数据构建智能化治理体系,有效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增强公共服务供给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面提升政府治理效能。最鲜明的例子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以大数据为代表的数字技术发挥了重要作用,医疗救治、辅助筛查、卫生健康、交通管理等不同数据的交叉协同,在疫情监测分析、病毒溯源、防控治、资源调配等方面发挥支撑作用,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使疫情防控关口前移,在实现疫情精准防控的同时提升社会运行效率。
发展数字经济,提高我国经济社会数字化水平,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基础性先导性工作,是构筑数字化时代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战略选择。然而,在日新月异的第四次科技革命和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如何在数字化方面取得领先地位,仍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笔者不揣浅薄,对这一问题有一些初步思考,以就教于各位专家读者。
一、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推动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转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做大做强数字经济。要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推动产业技术变革和优化升级,推动制造业产业模式和企业形态根本性转变,以‘鼎新’带动‘革故’,以增量带动存量,促进我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数字经济与传统经济的关系不是对立的,而是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一方面,数字技术的蓬勃发展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技术支撑,传统产业通过引入数字技术,对生产、运营、管理和营销等诸多环节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全链条的改造,实现企业和产业层面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另一方面,传统产业积累的数据资产和来自传统产业的技术需求也催生了一大批数字产业的出现,传统行业既是电子信息制造业、电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数字产业产品和服务的“客户”,也为这些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大量数据资源。
因此,我国应当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不能有所偏颇。数字产业化方面,我们要加大科研投入,攻关关键技术,推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以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卫星互联网为代表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以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技术基础设施,以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为代表的算力基础设施,形成数字产业链和数字产业集群。产业数字化方面,鼓励传统产业企业充分运用数据要素和数字技术重塑商业模式,利用数据资源,进行个性化定制、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服务型制造等新模式、新业态创新,推动形成数字与实体深度交融、物质与信息耦合驱动的新型发展模式,进而促进新兴领域业务创新增值、提升企业核心价值。
二、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和社会治理的机制,推进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 近年来,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被广泛应用于智慧城市、公共事务管理等社会治理领域中,加速了社会治理的数字化转型进程,但由于各项技术的应用目前处于探索的阶段,要真正实现数字化治理还面临诸多阻碍。例如,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之间没有实现数据完全的互通共享,存在一定的数据壁垒;再比如,不同地区政府行政审批和政务事项的数字化水平存在差异,部分地区在民生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企业“一站式”办理等方面的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等。
笔者认为,全国一体化政务信息平台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我国的数字化治理水平。政务信息平台应当覆盖全国、统一接入,在平台内部实现数据共享和协同办公,推动网络通、系统通、业务通、数据通,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协同管理和服务,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实现1+1>2的效果。全国统一的政务信息平台还可以避免不同地区和部门重复开发信息系统,减少浪费开发成本,同时助力缺乏开发技术或资金的地区和部门建立网上政务系统,利用信息平台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让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更好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问题。
三、保障数据安全,营造良好数字生态
“十四五”规划中指出,“坚持放管并重,促进发展与规范管理相统一,构建数字体系,营造开放、安全、健康的数字生态”。尽管数据作为新的生产要素,具有可共享、可复制、可无限供给等特点,在数据资源的配置和交易方式上与传统生产要素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我们必须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上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则,加快数据要素市场机制建设。
目前,数据要素市场建设面临两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是确权和定价问题。数据产权的确定主要分为三个方面,数据归谁所有,数据由谁使用以及数据收益归谁,这直接关系到交易对象和交易价格。笔者认为,应当类比知识产权的专利制度,建立全国数据资源统一登记确权体系,分层分类对原始数据、脱敏化数据、模型化数据和人工智能化数据的权属界定和流转进行动态管理,形成覆盖数据生成、使用、采集、存储、监测、收益、统计、审计等各方面,面向不同时空、不同主体的确权框架。同时,探索建立成本定价和收益定价、一次定价与长期定价相结合的数据资源流通定价机制。
其次是数据安全问题。数据安全是数据应用的基础,数据泄露和数据窃取不仅直接侵犯了数据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会威胁个人隐私、影响社会稳定,部分核心数据的安全甚至事关国家安全。目前,我国正在从法律和技术两个层面加强数据安全维护。2020年6月,《数据安全法》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内容包括:确立数据分级分类管理以及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数据安全管理各项基本制度;明确开展数据活动的组织、个人的数据安全保护义务,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规定支持促进数据安全与发展的措施;建立保障政务数据安全和推动政务数据开放的制度措施。技术层面,我国正着力从识别、检测、监测、预警和处置各个层面综合提升网络防护能力,采取安全隔离、传输加密、数据脱敏等技术保证数据不被直接暴露在外部,实现数据安全防护和实时监测,同时开发国产密码技术,有效保证数据的机密性、完整性、真实性和不可否认性,构建以国产密码技术为核心的数据安全生态体系。
当前,世界正处于第四次科技革命的浪潮中,以大数据驱动的人工智能技术正深刻改变世界的面貌;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发展期,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生态建设更将成为我国在新发展阶段中的强劲引擎。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数字中国”的概念,为中国应对国际国内相关机遇与挑战指明了方向。
刘冲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助理教授,博士生导师,世界银行短期顾问。北京大学数学与经济学双学士、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清华大学经济学博士后。研究领域为公共经济学和发展经济学。近年来在Economic Journal、《经济研究》、《管理世界》等国内外著名期刊发表论文40余篇。先后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十余项科研课题。荣获“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十七届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 “第五届洪银兴经济学奖(青年)”、第八届北京大学曹凤岐金融发展基金“金融青年科研优秀奖”、中国信息经济学优秀成果奖等多项荣誉。
供稿单位:经济学院科研办公室
供稿人:刘冲
美编:山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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