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科技金融领域政策频出,显著加速了科技保险的发展步伐。3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等三部门联合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5月,科技部等七部门印发《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这些政策“组合拳”明确将优化科技保险服务与产品创新作为重要举措,旨在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对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科技强国建设。
 
 我国科技保险的发展经历了从局部试点到全面铺开的过程。经过多年发展,科技保险制度框架不断完善,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根据《科技保险业务统计制度》,科技保险可划分为面向科技活动风险的保障和面向科技活动主体提供的保障两类业务,主要涉及财产保险、短期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保险业提供科技保险保障约9万亿元,投资科技企业超过6000亿元。
 
 
 
 发展科技保险
 
 当前,科技保险正经历深刻变革,从传统意义上的风险事后补偿工具加速向“风险减量+资金支持+生态构建”三位一体的综合保障体系演进。这一转变不仅拓展了保险服务的边界,更重塑了保险业在创新生态中的角色定位。
 
 一方面,发展科技保险是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正处在建设科技强国的关键时期,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解决关键领域“卡脖子”难题已成为国家战略的核心任务。在这一进程中,重大科技项目和前沿技术攻关等领域面临研发周期长、技术风险高、市场不确定性大等挑战。科技保险能够通过其特有的风险转移和分散机制,为这些战略任务提供关键的风险缓冲和稳定的创新环境,完全可以成为服务国家科技战略、助力解决“卡脖子”问题的重要金融工具。
 
 另一方面,发展科技保险是支持经济转型升级的现实需要。从风险特征看,科技创新具有高风险的特征。研发阶段存在技术失败风险,成果转化阶段面临市场接受度风险,产业化阶段需应对产品责任风险,单纯的资金支持不能解决风险转移的难题,保险保障不可或缺。从保障缺口看,传统保险产品难以覆盖科技创新特殊风险。诸如研发中断、专利侵权、技术交易失败等科技创新特殊风险通常具有损失概率难以量化、风险敞口巨大、缺乏数据支撑等特点,使得传统精算模型和承保逻辑面临失效的困境,从根本上决定了其必须有专属的保险产品与风控逻辑。
 
 
 
 把握战略机遇
 
 面向新时代新征程,保险业应把握科技保险转型升级的战略机遇,以构建“风险减量+资金支持+生态构建”三位一体的综合保障体系为目标,系统推进产品创新、模式变革与服务重塑。
 
 第一,聚焦国家战略,提升服务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水平。当前,保险业对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前沿技术领域的风险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领域的现有保障方案多为通用型产品,难以精准匹配重大科技项目特有的技术风险,未能充分发挥保险资金的长期性优势。对此,保险业应主动对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等领域,提供一揽子综合保障方案。同时,探索“保险+服务”模式,借助数字化技术、风险减量管理提高业务运行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构建“预测—干预—保障”的主动风险管理体系,既稳定项目收益预期,又帮助险资在长期投资中控制风险。
 
 第二,强化产品创新,完善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风险的产品体系。目前,存量科技保险中占比较大的还是传统保险,真正保障科技创新核心风险的较少,存在“供需双冷”问题。一方面,供给主体数量较少,保险机构缺乏对科技创新核心风险的定价能力;另一方面,科技活动主体对相关科技保险服务的不了解也被动压制了需求增长。因此,保险机构需加强对科技创新行业的研究能力,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科技风险专项数据库与分析模型,为新型风险定价提供创新性解决方案。针对科技企业从种子期、初创期到成长期、成熟期的不同风险特征进行精准化的产品设计与供给。例如,针对初创期企业,可开发核心技术,研发失败保险、创业团队关键人员健康和意外保险;针对成长期和成熟期的企业,可强化产品责任险、保证保险和董监高责任险的供给。只有既懂技术、懂产业,又懂保险、懂企业,保险公司才能深入对接科创企业,挖掘潜在需求,真正识别风险、精准定价、优化服务,推动科技保险走向专业化、精细化。
 
 第三,创新组织模式,充分发挥共保体分散风险的生态优势。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前沿领域技术复杂度高、风险敞口较大,单一保险机构的承保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明显不足,导致市场存在“不敢保、不愿保”的供给缺口。这类超出单一机构风控边界的风险亟须通过创新组织模式实现风险的有效分散。相关部门可总结集成电路、商业航天等先行领域共保体建设经验,向更多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广该模式。同时,需着力完善共保体的治理机制与运作流程,明确牵头公司与成员单位的权责关系,建立统一的风险评估标准、定价基准与理赔服务规范,推动形成信息共享、风险共担、合作共赢的发展格局。
 
 第四,深化政保合作,优化科技保险发展生态。目前,我国科技保险初步形成“政府主导+商业运营”的模式,科创行业数据缺乏与保险业数据依赖之间的矛盾导致保险公司科技保险业务动能不足,解决由此产生的市场失灵问题必须依靠政府与市场共同发力。保险机构应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科技部门的协作,积极推动科技保险保费补贴纳入各地创新扶持政策体系,联合设立科技风险补偿基金,为产品创新提供风险托底。同时,要积极参与地方科技型企业库建设,打通数据壁垒,共同打造“政策引导—保险保障—企业发展”的良性生态。可通过设立科技保险专营机构、创新实验室等,探索“政府孵化+险资接力”等模式,实现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的有机结合,全面提升科技保险服务的覆盖率与可获得性。
 
 近期,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既体现了国家对科技保险优势的充分认可,又对保险业提出了更高的发展要求。科技保险正在重新定义自身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价值,必将在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发挥更大作用,为科技强国建设筑牢风险防护网。目前,科技保险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期待相关先行试点能够尽快形成制度性成果,推动科技保险从“可选项”变为“必选项”,让更多科技企业在风险保障护航下勇敢创新、创造未来。
 
 
 
 转载自《中国银行保险报》“北大保险评论”栏目第898期,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