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心怡(安永保险精算、投资与风险管理咨询高级顾问)
2025年4月28日下午,经济学院第216次保险专硕讲座在北京大学理科教学楼312教室举行。安永保险精算、投资与风险管理咨询高级顾问李心怡女士以“寿险公司会计准备金、偿付能力准备金与内含价值评估概览”为题进行了分享。本次讲座由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郑伟主持,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部分师生参加了本次讨论会。
李心怡指出评估工作对保险公司意义重大。按照评估目的,保险公司的评估工作可分为会计准备金评估、偿付能力评估、内含价值评估等种类。不同类型的面向对象、主要内容、核心功能、适用规定等存在差异。
对于会计准备金评估,李心怡首先系统梳理了国内外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发展历程。根据我国现行准则,会计准备金分为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长期健康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由最优估计准备金、风险边际和剩余边际三个基本要素组成,在计提时需要综合考虑未来履约现金流、折现率和边际等要素。针对现行准则存在可比性不足、不能充分反映保险合同真实的财务状况或财务、以及公司利源难以理解等问题,新保险合同准则结合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理念,对准备金构成要素、合同服务边际、折现率等的要求进行调整。

(图1 李心怡演讲中)
对于偿付能力准备金评估,李心怡简要介绍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的框架和偿付能力达标要求。在此基础上,她详细阐述了实际资本、最低资本的含义、构成和计算方法,并结合实例演示偿付能力准备金评估及最低资本的计算过程。
对于内含价值评估,李心怡指出,内含价值可以视为将现有业务未来实际价值考虑在内的一种“修正后净资产”。内含价值是作为一个独立报告存在的,仅作为对财务报表的一种补充,它本身并不是一种会计制度。内含价值由要求资本、有效业务价值和自由盈余三部分组成,其测算和衡量遵循全面系统原则,合理体现适用资本要求、行业规范和会计原理的协调统一。
讲座结束后,李心怡和在座师生就风险因子的计算、新保险合同准则下其他综合收益的计量等问题展开热烈的交流与讨论。本次讲座内容详实、案例生动,加深了同学们对于寿险公司会计准备金、偿付能力准备金与内含价值评估的理解与认识。
(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 马凤娇 供稿/摄影;姚奕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