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民政部发布了《2024年度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公报》显示,截至2024年末,我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3.1亿,占总人口比重为22%。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约为2.2亿,占总人口比例超过15%。根据联合国的通行标准,我国已经处于深度老龄化阶段(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14%-20%)。如无特殊情况,在可预见的未来,我国即将步入超级老龄化社会(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超过20%)。
保险行业面临新机遇
不断深化的老龄化程度和庞大的老年人口数量、较低的生育率水平、不断上升的老年人口抚养比,这一系列指标体现了我国未来将持续面临的一项重大的基本国情。不同于巨灾冲击或者突发性风险,生老病死带来的人口结构性变化是可预见的。正因为如此,它像是时间管理里面被分入“重要但不紧急”类项的事务,容易被拖延,进入一个“温水煮青蛙”的状态。但笔者认为,在目前的老龄化程度下,与之相伴的长寿风险、健康风险几乎进入了重要且紧急的程度,需要政府、业界和家庭、个人通力合作,提前布局,妥善应对。
以常规的退休年龄60岁为界,以人均预期寿命79岁为尺,平均而言,老年人的健康风险实际大致横跨20年的维度,催生了全方位、多样化的医疗、护理、风险管理需求。除了针对老年人常规性的门诊、住院、慢病管理等医疗服务外,还包括健康教育、养生方式、失能护理、失智预防和陪护,以及老年人的心理健康、医养康养、复健,直至安宁疗护和临终关怀。为了满足3亿老年人的健康需求,缓解家庭在经济、照护等方面的压力,需要政府参与、引导的多层次体系建设和多行业的配合发展。在这一过程中,保险行业也面临新的机遇,并大有可为。
深化养老健康服务
在多层次的体系建设方面,2024年1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强调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2024年12月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强调健全分级分类、普惠可及、覆盖城乡、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这些顶层设计方面的文件指明了市场和政府的分工。
具体到养老健康服务方面,政府应针对特定人群提供兜底保障,辅以公立机构和公益性机构提供服务,同时鼓励人们购买普惠性的保障。而商业保险公司除了设计销售普惠保险外,还可通过创新方式开发具有针对性的产品,鼓励有支付能力的群体提前干预、管理特定的老年健康风险。据估计,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中有1000万名阿尔茨海默病患者,每年新增患者约30万人。针对此类疾病的早期筛查、干预和治疗能够有效延长健康寿命,提高生活质量,减少家庭照护成本。保险公司可通过科技手段和全流程服务的方式前置化风险管控,为个人和家庭提供更加全面的风险评估、管理方案,从而提高客户体验、降低健康风险,也避免了只看重核保、核赔两个节点容易给客户造成的不良印象。
积极发展商业长护险
此外,长期护理保险也是保险公司积极参与老年人健康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抓手。《公报》显示,截至2024年末,49个试点城市参加长期护理保险人数达18786万人,享受待遇人数超146万人。这一数字展现了我国短短数年长护险从无到有所取得的重大进展。但对比我国的老年人口数量、失能失智人口数量以及差异化的服务需求,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长护险具有很大的潜在市场。
一方面,仍有大量人口未被长护险所覆盖;另一方面,即便已有试点城市,为了维持基金可持续运行,所设定的长护险能够享受待遇的失能、失智标准一般较高、待遇水平有限,不可能完全满足个人和家庭的实际需求。
长护险作为社会保险“第六险”,在设计机制上秉承了我国医疗保险体系的发展路径和经验:以社会保险保基本,以商业保险做补充。商业保险公司可针对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临近退休人群进行针对性调研和营销设计,积极发展商业长护险。此外,我国独生子女一代的父母已进入老年期,一些“4-2-1”“4-2-2”结构的家庭基本意味着双职工独生子女很难实际担负起长期照料父母的责任。尤其在一些城市地区,这一现象更加普遍,其中部分中高收入家庭也具有一定的支付能力和切实需求。针对这类家庭提供长辈照护保险和解决方案,可能是商业保险公司可以深耕的一个方向。
多行业协同配合
在多行业的配合发展方面,政府需要着重考虑人才供给、机构培育、设施开发、科技赋能和家庭照护扶助政策。
第一,明确养老医护人员的供给规模、速度和培养标准。老年病专业、老年人护理方面的从业者存在很大缺口,在培养质量以及后续的监督、投诉、退出机制方面需要明确。
第二,提高养老、疗养机构的有效供给,衔接机构内部医疗、护理人员的配备。
第三,大力发展适老化器材设备产业的配套发展,参考一些已经进入超级老龄化社会国家的经验,制定监管标准。
第四,积极推进科技赋能养老健康产业。例如,一些科技突破有可能在将来缓解护理人员供给的压力,或者使得家庭护理变得更加可行。
第五,除了可以规模化发展的机构养老外,限于经济条件、家庭观念等,还会有大量家庭选择由家庭成员提供免费照护。政府可为家庭护理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喘息支持(如每周两小时专业人员上门服务替换休息)和心理支持。考虑对于照料者家庭提供一定的税收减免,推动特定情况下的弹性工作时间和居家办公安排等。通过政府引导、商业创新、科技赋能和家庭关怀共同打造有尊严、有质量的晚年生活。
转载自《中国银行保险报》“北大保险评论”栏目第895期,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