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系列讲座”讨论我国环境问题的法律规划
11月26日下午,北京大学法学院汪劲教授做客我院“经济发展系列讲座”,以“我国环境问题的法律规划及其存在的问题”为题作了精彩的学术演讲。本次讲座由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国家资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发展经济学系副主任李虹教授主持。经济学院、环境学院部分师生及部分访问学者参加了本次讲座。
汪劲教授总结了我国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市场失灵、政策失误、科学不确定性和国际贸易的影响等,进而阐述了我国环境问题的演变、特点和危害,以及法律在环境问题的治理对策和方法中的作用。随后汪劲教授介绍了我国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及运行机制,主要介绍了环境立法现状、环境保护行政的发展和我国环境法律规定的制度措施,例如规划制度、环评制度和标准制度。最后,汪劲教授详细阐述了我国环境法律实施中的问题与立法方向。当前我国环保法律无大错但是也无大用,例如我国环保立法目标相违背及我国环评制度互相矛盾的现状,而且还存在左右为难,夹缝执法的行政难题,一方面是环保部门自身执法能力不足,另外一方面,也是政府投入不足的后果。司法系统经常存在非不能为、实不欲为的情况,因此我国司法保障的改革方向主要为补强行政、救济被害、打击危害环境犯罪行为和加强环保法庭建设等。
讲座后,学生和汪劲教授就环境法的立法基础和执行、环境部门体制和多头管理等问题进行了广泛的探讨和交流。
(发展经济学系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