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助理教授曹光宇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翁翕、香港大学经济及工商管理学院博士后研究员徐铭威、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周黎安的合作论文“How Do Bureaucrats Respond to Hybrid Incentive Contract? Evidence from China’s Air Pollution Controls”在公共经济学领域期刊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发表。
论文简介
我国自“十一五”规划开始,将政府工作任务分为预期性指标与约束性指标,分别适用不同的激励方式。本文将这一多任务(multitasking)情景下的创举称为“混合激励契约”(hybrid incentive contract)。其中,约束性指标通常设立某一底线标准(minimum standard)作为门槛,采用“达标无奖励、未达标有惩罚”的激励模式,作为“一票否决”项被纳入考核评估。
近年来,为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打赢“蓝天保卫战”,我国将多项与空气质量相关的指标设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地方政府考核问责体系。其中,“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指标具有若干特性,为研究混合激励契约提供了独特机会。所谓“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是指在一个自然年中,空气质量指数(Air Quality Index,AQI)在100以下的自然日的数量。由于每个自然年的总天数保持稳定(365或366天),且每个城市的日度AQI公开可得,本文得以在城市-日度层面追踪该指标的工作进度,进而识别两种目标完成情况:(1)“胜券在握”,即该市在年中的某日便已经完成全年目标天数。即便本年度剩余时间内每天空气都不达优良,也不会影响指标的完成情况。(2)“无力回天”,即该市自年初开始的总体表现不佳。从年中某日开始,即便剩余时间每天空气质量都为优良,也不足以完成年度目标。
本文利用中国各城市2015—2019年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指标和逐日空气质量数据,基于上述制度特征构造断点回归设计(Regression Discontinuity Design)模型,研究地方政府如何根据约束性指标的完成情况动态调整治污努力。实证结果显示,面对“无力回天”情形时,地方政府不会放弃污染治理,而是通过补偿性努力(compensatory effort)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以降低被惩罚的概率;而面对“胜券在握”情形时,空气质量会显著恶化,表明地方政府在完成约束性指标之后会将注意力转向其他预期性指标。本文进一步构建动态理论模型解释上述结果,揭示混合激励契约下预期性指标与约束性指标的相互作用。理论模型显示,之所以能观测到前述非连续性反应(discontinuous response),关键原因之一在于,地方政府对于能否完成约束性指标存在事先不确定性(ex ante uncertainty)。以理论模型为基础,本文还围绕经济增长压力、区域性差异等维度开展了一系列异质性分析。
全文信息:
Guangyu Cao, Xi Weng, Mingwei Xu, and Li-An Zhou. “How do bureaucrats respond to hybrid incentive contract? Evidence from China’s air pollution controls.” 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 259 (2026): 105664.
文章地址:
https://doi.org/10.1016/j.jpubeco.2026.105664
曹光宇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财政学系助理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数字经济和公共经济学。研究成果发表于RAND Journal of Economics、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经济研究》、《金融研究》、《世界经济》、《经济学(季刊)》等期刊,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等课题。
供稿:科研与博士后办公室
美编:初夏
责编:度量、雨禾、雨田